❶ 医院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行驶行政处罚

没有。医保机构有权暂停支付,也无经济处罚权利。医院内的职工除外,因为本单位的职工可以依据单位奖惩制度处罚。

❷ 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自己改一下。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黔法办〔2006〕01号)要求,我区政府于2006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对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政府常务副区长和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特区部分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办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日常事务。特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5年12月15日前)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登记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3月31日前)完成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第三阶段(200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宣传学习培训情况。2005年11月16日,特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培训会,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含垂管部门)主要领导和法规股长(执法队长、办公室主任)共81人参加了培训。会上印发并传达了《六枝特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12·4”法制宣传日期间,还利用特区广播电视对以上学习资料进行了宣传)。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在培训会上就如何进行执法依据的梳理及表格的填写进行了讲解。特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蒋泽选在会上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要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任务。绝大部分单位建立了定期学习制度和培训计划,做到了学习培训有记录。特区煤炭局2006年1月举办了全局110人参加的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班,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讲授法律知识,并组织了培训考试;特区水利局2006年3月专门召开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对全区水利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
三执法依据梳理及职权分解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省、市、特区的要求,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部门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填报《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全区32个区属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梳理出执法事项2299项,其中:行政处罚2033项、行政许可162项、行政征收 29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调解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7项。7个垂直管理部门共梳理出执法事项 745 项,其中:行政处罚655项、行政许可53 项、行政征收16 项、行政强制 21项。各行政执法单位将梳理出来的执法事项以责任书形式或文件形式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明确了相应的执法责任,并将执法事项进行了公示。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84号)要求,结合我区2005年评议考核情况,为使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六枝特区2006年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评议考核方案》,将32个区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列入特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考核的内容包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和《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实施情况。采取平时由本单位自查、特区抽查,年终特区综合目标管理评议考核组统一考核的方式进行。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特区党委、政府年终给予奖励,对工作被动应付或因工作渎职而影响全区依法行政大环境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相应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有关股室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明确了具体评议考核标准和内容。
五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下发了《六枝特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六枝特区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六枝特区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六枝特区行政复议证据收集与适用制度》、《六枝特区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六枝特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填报制度》等制度。各部门根据自己的执法特点也相应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报告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公开听证制度》、《行政许可即时限时办结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
六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案卷的评查情况。抽查行政执法案件40件,其中:行政处罚20件、行政许可16件、其他执法事项4件。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长期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得以转变,处罚的事先告知、事中听取陈述申辩或听证、事后保障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权等程序制度得到落实。如公安局、房管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城管局、物价局、林业局等单位的执法质量较高,执法案件卷宗管理规范。其中,房管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较为扎实,规定每月由各股室相互评查,每半年由局机关组织评查一次,评查工作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领导不够重视 ,执法依据梳理不认真,执法职权分解不够规范,未明确审核人和批准人。
二有的单位受办公场地的限制,公布的执法事项不具体,没有全面地将执法事项及确定的执法程序等进行公布。
三有的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导致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固定,工作脱节,不能及时有效完成相关工作。
四一些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大执法事项报送备案工作未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务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督促各部门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狠抓落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检查力度,促使各部门在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执法事项报送备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方面加以落实。
四加强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执法和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加强案卷规范化管理,使案卷内容能科学反映案件的完整流程。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好每一阶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配合特区人大办、政协办、乡企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执法质量进行测评。
六尽快建成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提高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❸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一般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包括,对县级工商机关而言,其下设直属机构如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或某某队、某某中心以及其内设机构,不具有上述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❹ 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决定

错。行政处罚即可以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也可以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作出,还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作出。

换个思路,比如提供以下的多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实施行政 处罚行为的主体包括(A、B、C)

A.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C.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D.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E.任何行政机关。

❺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部门有哪些部门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

2,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3,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

4,其他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5)体育局行政处罚权梳理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的含义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❻ 行政处罚权,被授权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可以委托给什么性质的主体实施

可以授权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内业组织。

《行政容处罚法》第十七条【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托组织的条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6)体育局行政处罚权梳理扩展阅读:

被授权的主体只有在法律和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授权后才能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独立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职权,并独立承担复议或是诉讼的主体责任。即授权的上位规范只是法律和法规,被授权的主体没有权利再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处罚法》

❼ 怎么查一个企业有没有开始交税

可通过金融机构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清单明确,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扣缴税款的决定,或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应接受行政处罚。

在税收征管法中,原则上规定金融机构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但是金融机构有自己的保密制度,不一定特别配合税务机关查账。税务局对纳税人进行检查,金融机构要配合,如果不配合要进行一定处罚,但是这种处罚威慑力不是很大。

税务检查类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处罚权力;对有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的处罚权力等。

(7)体育局行政处罚权梳理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力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此次公布清单是对税务机关行使处罚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以清单作为突破口,推动整个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

此次公布的清单中的行政处罚权力,涉及的是基层执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发生频率比较高的问题。对此进行梳理、加以明确,通过公布清单,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税务总局将分批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未来或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公布清单,内容将涵盖税务机关的重大执法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不得随意设定和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

❽ 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指的是什么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并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❾ 具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专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属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的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