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职人员
Ⅰ 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治安处罚后如何纪律处分
首先看主体身份,如果是党员的话,纪委才有权处理,如果不是党员,纪委就无权党纪处分。
其次看行为,如果是严重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即本案中的治安处罚,纪委可给予党纪处分,但如果性质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纪委一般不会党纪处分。
再次要看地区,一般经济发达地区,人的理念更人性化,文明程度更高,象这种情况纪委通常是教育为主,顶多一个训诫谈话或诫勉谈话。如果是欠发达地区,就不好讲了。建议还是要主动和领导和组织沟通,争取从轻处理。
(1)行政处罚公职人员扩展阅读:
纪律处分种类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是党内五种处分中的轻处分,但比警告处分要重。一般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做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
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主要是对那些犯了严重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员,或者对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的处分。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Ⅱ 受交警行政处罚的公职人员是否应追究党政纪处分
不用的,你违反交通安全法,就会下发行政处罚,但是不会追究党纪行政处罚。
如果你的行为处罚刑罚,党政纪律处分在所难免的
Ⅲ 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的程序是什么啊,还请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
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的程序如下法条和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级奖惩暂行处理办法》
三、降级处分。工作人员受降级处分,其职务工资降低一个工资等级。对职务工资为现任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给降级处分,可给予其他种类处分。
四、降职处分。工作人员受降职处分,降低一级职务,同时按其原职务工资额降低一至两个工资等级,改按新任职务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如降低后的工资高于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则改按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执行)。无职可降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五、撤职处分。工作人员受撤职处分,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分配工作,同时按其原职务工资额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改按新任职务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如降低后的工资高于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则改按新任职务最高工资标准执行)。无职可撤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六、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应分配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即本人基础工资、工龄津贴照发,另发给原职务工资的40%。察看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其职务和职务工资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按低于受撤职处分的职级待遇重新予以确定。
七、工作人员受到上述职级奖惩后,新确定的工资待遇从批准奖惩之月起执行。
八、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人的升级奖励和降级、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按上述第一、三、六条规定的原则处理。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级奖惩问题,可以参照本办法处理。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章职务升降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第九章惩戒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行政处罚公职人员扩展阅读:
案例: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查处道里区漫步巴黎小区私挖乱建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对7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2018年5月至6月,群众多次举报反映道里区漫步巴黎小区存在私挖乱建行为。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虽然进行了调查处理,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疏于督促整改,对行为人再次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存在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问题。
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漠视群众诉求,未经认真调查核实就答复群众“对该行为不负有监管责任”,在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次函告有关情况后,均未及时调查核实,存在推卸责任、监管不力问题。
经市纪委监委调查督办,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立案查处。
Ⅳ 行政处罚对考公务员的影响
行政处罚对公务员考试是没有影响的。行政处罚一般属于比较轻微的违法,不会记录在案的。公务员考试政审不需要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
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拓展资料:政审要准备什么材料
1、个人自传
有点类似于个人简历或是自我总结,主要是写至今为止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的起始时间要写清,期间内有无受到过表彰、奖励等等,在交代一些家庭背景,像是家庭内的主要成员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现居住地等等,最后分析一下自己的优势、特长,字数大约在800-1000字。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些岗位规定需要的职业证书以及个人档案。不在手里的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部分省份对户籍是有所限制的,因而需要考生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比如说江苏、上海等地的公务员考试,就对户籍作出了一些限制。考生可以将其和材料2一同准备。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考生应当随身准备几张1、2寸的证件照,最好是白底的,因为白底就是最规范的证件照。
7、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未婚证明的办理: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即可。如果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必须先持人事代理合同、户口本到人才市场开具证明,然后再到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办加意见和公章。
Ⅳ 行政处罚对公职人员有那些影响
会为其工作的履历添上浓重的一笔
Ⅵ 已经依据刑法被判刑的公职人员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依法判刑的公来务员应当开自除公职。《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Ⅶ 公务员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吗
1、公务员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是需要通报其所在单位的。
2、按照公务员法以及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及其行政监察对象在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后对其作出依法处理的机关要及时向其本人所在机关及单位经行通告,如果违法事实确凿,情节严重,还应当报请相关纪律检查部门进行调差处理。
Ⅷ 国家公职人员犯罪应承担哪些处罚
公职人员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反了公务员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会辞退受到过刑罚的公务员,当然也就没有工资了。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