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申请减免工商罚款

1、请问这个罚款经营者该不该交,
答:经营者应该缴交罚款。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营者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是不可能完全免除责任。

2、厂家需要赔偿吗?
答:由于经营其商品而被处罚,经营者可以向经销商或者生产厂家索赔。

3、还有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减免罚款怎么写

答:不可能免除罚款,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申请书是其次,想减轻处罚,搞定工商部门的领导就行。

㈡ 拒不缴纳工商罚款会怎么样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发(1987)7号发布)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发(1987)7号发布)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管理费。登记费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管理方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9月5日工商个字(1987)第231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第二十二条: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交。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一至二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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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的情况我深表同情,由于您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违反法律规定,关于罚款的部分极可能被工商部门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他会查你所有的的银行账户,严重点会牵涉你的动产不动产。找不到就没什么,一旦发现就强制罚没。
希望您能坚持度过这段非常时期,或托关系或筹钱补交罚款,总之不要放弃。关于您的下一段创业,我希望您能在擅长经济法律业务的朋友协助下展开,避免在法律法规方面吃亏。

个体户拒不缴纳工商罚款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应当在收到处罚决灶仔定衡族之日起十五日内去银行缴纳罚款,超过十五日的话,行政机关可以每天加收处罚额3%的滞纳金.如果你既不提起隐拦汪诉讼,又不申请复议的话,行政机关可以在你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㈣ 工商局可以随便罚款吗

不论什么国家机关,随便罚款都是不可以的。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版法,且法权律有规定时,才能罚款。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㈤ 拒交工商罚款,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拒不执行的话,经过复议期间后,工商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拒交工商罚款的,会产生的后果主要有:

1、会被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3、可由法院将当事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可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出行。

5、可由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不怕工商罚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照本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第四十七条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第四十八条 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㈥ 我的营业执照晚办了几天,工商所说一定要罚款,我把店关了不干了,可以躲避罚款吗这样是不是就没有责任

现在的工商所都有任务 完不成也很郁闷 所以会死咬不放
而且无照经营历来都是查处办案的大头 哪怕你一天没办照开业呢 罚款还要没收非法所得 但是你要是精一点就不要和他们死扛 说点软话好话 罚款有个范围 罚高还是罚低还是看你自己了 虽说你关门了就不怕了 也没有什么责任 但是开店不易 还是服个软吧
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
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㈦ 不交工商局的罚款5000元会怎么样

如果不按照规定交纳的话,工商部门是可以以此为由做出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进一步的措施的,所以建议还是交纳为好。

㈧ 工商局对个人处罚

不论什么国家机关,随便罚款都是不可以的。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且法律有规定时,才能罚款。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㈨ 工商罚款一般罚多少

要是你没有营业执照,那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你只能要求从轻处罚,跟他们商量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就你来看,你的小商品中是否包括食品,要是有食品,那就是大事,2000都不多,从轻的希望很低,要是没有食品,就和他们好好说说吧。 参考资料: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