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处罚单位去要,行政处罚决定书,他们不给你,你怎么办通过什么方式去拿

这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处罚决定书必须当面交给被处罚人。你可以拒绝接受处罚,同时向处罚机关的上级机关举报投诉

⑵ 法律离婚之前怎么调取证据

法律离婚之前应该调取证据,对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并在离婚诉讼时予以提供,才能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调取证据是通常可以采取收集和取证,如需要由法院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出示或者提供的,还要提出《调取证据申请书》,以下为离婚诉讼需要调取和收集的证据:
1、 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 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物品种类、原购价值、特征、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权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4、 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5、 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已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居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6、 家庭住房情况(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7、 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8、 有生理缺陷,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9、 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⑶ 如果已经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接下来的程序是怎么样

原告起诉后,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内,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写证据目录: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证人证言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支付房租、交纳水电费票据等;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割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单等;

抚养子女的证据:固定收入的要单位工资证明等。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被告不提交答辩状、证据,不影响案件审理;

法院主持调解,达不成协议,按时开庭,被告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3)起诉离婚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调取扩展阅读;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⑷ 起诉离婚怎么起诉起诉书去哪拿

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会在很多其他问题方面一直产生纠纷,这时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婚姻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资料,接下来法院受理并立案。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 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看到这,上文对原告起诉离婚传票送到哪里该问题有了解答:法院会在立案五日内将传票送达被告。而诉讼离婚有申请诉讼,答辩,开庭审理三个阶段。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⑸ 行政处罚决定书哪里去调取

您好,可以到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去调取。

⑹ 起诉离婚如何调取派出所报警记录,个人可以调取吗不可以的话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可以调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⑺ 离婚调取证据申请书,如何搜集起诉离婚的证据

您好,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8、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0、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⑻ 律师是否可以调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留一份备档,当事人留一份说明知道有这个事,调取这个有啥意义??自己本身就有,再说,行政处罚办案要公开公正公平,都是透明的,允许当事人直接复印,查阅,行政机关恐怕不认可这个代理律师,不会给他档案,因为他不是行政处罚的当事人

⑼ 当事人起诉离婚,可以拿法院的起诉书去房管所调取被告人的所有财产吗

一般不可以,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