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谁制定

由法律制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其它规范性文件只能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制定处罚标准。

②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项目按照哪四个档次进行梳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级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
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纷纷推出各种裁量基准,为自由设定“标尺”。例如浙江省金华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和追捧。还有一些地方以公文形式推动裁量基准制度的区域发展,如《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淄博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意见》等就是其具体体现。在我们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负责的七个市直部门中,市交通局于2010年起开始执行《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市国土局也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探索实施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的尺度进行约束。

③ 行政处罚时可否不参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进行

行政处罚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然后是参照自由裁量权的指导进行幅度的处罚,自由裁量权这个出台的意义在于更规范的处罚,一般都要求在处罚决定书上面明确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幅度和标准或单独列出一张,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说明。如果不参照自由裁量权的指导进行处罚的话,你的整个文书格式不标准,如果上级部门抽查过程发现没有使用自由裁量权会被通报。

④ 控制行政裁量权的一般规则有哪些

第六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源头控制制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将下列事项列入行政管理范围: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 第七条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控制和合理设定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管理措施;对已经设定且不合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第八条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条件、种类、幅度等要素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尽可能减少行政裁量权空间。 第九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制度。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 (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以外,处理相同行政事务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依法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 第十条除遵守一般规则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还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的特别规则。 第十一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程序控制制度。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证据、期限、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应当明确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分别负责立案(受理)、调查、审查、决定等职责。实施重大行政行为的,应当由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享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可以量化和细化的行政裁量权的内容进行梳理,并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 下级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参照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适用范围相同的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划分裁量阶次,裁量阶次一般不得少于3个。 第十四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选择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指导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 行政机关处理相同的行政事务,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应当参照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典型案例。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发布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案例。 第十六条 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一般由市州、县市区行政机关实施。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级行政机关实施。

⑤ 疾控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格怎么弄

疾控中心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哪里来的行政处罚,他没有这个权利

⑥ 北京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具体对哪三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了明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主要对三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了明确。

首先,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且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当未建缴存登记职工人数超过30人时,就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第二种行为是,单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但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具体处罚基准上,当未建开设账户职工人数超过4人时,按照规定,就将被处以4万元或5万元的罚款。

第三种行为是,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强调,若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将按照最高档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6)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依申请缩短标准和流程

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后,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可由单位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邮寄或向所属管理部柜台当面提交缩短公示期的书面申请。

管理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缩短公示期的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单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将依申请将相关处罚信息的公示期缩短,不符合缩短公示期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具体事实理由。

⑦ 什么是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1. 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第一,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第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2.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

⑧ 郴州市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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