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非法经营烟草4万9千元怎样处罚

按照提问者所述的涉案案值确切为4万9千元(依照案发地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价计算)的情况下,肯定会处于行政处罚(根据实际案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如果被查获的涉案物品达到20万支(1万支/50条/件)的情况下,就涉及到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❷ 行政处罚中比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是否包括本数

行政处罚中比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是包括本数的。
《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数涵盖范围】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有明确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法律中的以上、以下,除特别规定以外,一般都包括本数。
所以“以上”和“以下”都是包括本数的。

❸ 卖假货5万被公安查了不够定罪条件转到工商局,他们以商品管理法 ,罚款我4万,我没有收到文书

出售假货不达刑事追究标准,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依法由工商机关给予工商行政处罚,而工商机关要罚款四万元,须下达《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没有收到文书,且说明现在工商机关还在调查阶段,还不到强制执行阶段,强制执行,是在工商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工商询问你的承受能力,是人性化的执法表象,你直接告诉工商办案工员承受不了就行了。
建议你和工商机关协商解决。
法律链接:《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❹ 行政处罚法对于【较大数额罚款】告知听证是多少元或万元

对从事非经营活抄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❺ 税务所作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❻ 偷税4万应该怎么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是多少

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瑞幸公司)涉嫌虚假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调查。

2020年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及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车行天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优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征者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100万元。

(7)行政处罚4万扩展阅读

瑞幸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虚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

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广泛宣传使用虚假营销数据,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❽ 环保部行政处罚近4000万是怎么回事

9日,环境保护部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两家车企被罚款逾3877万元。

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环保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对整车生产企业、发动机生产企业、后处理生产企业及其他环保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开展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屏蔽OBD系统弄虚作假以及未按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等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下一步环保部将对有关违法企业违法处罚信息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履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