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统计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2. 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的介绍

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内罚法容》指定的,并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发布。主要是对辽宁全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进行制度性规定,对听证的告知、回避、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现场的各个环节等相关原则性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3. 怎么打印辽宁省国税报表

1、先登陆辽宁省国税网上申报的页面,然后左面下方有个相关下载,进入后下载第一个Adobe Reader 7.05。
2、下载完毕后打印时提示选择程序时,就选这个程序确认就可以了!

4. 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A.罚款 B.警告 c.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停产停业

选择A、B、C三项,即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三种。

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各级统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统计行政机关。不同的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由不同层次的统计行政机关处理,其它行政机关不能行使处罚权。

被处罚的行为是违反统计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的作出是以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为前提的。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于统计违法,不适用于民事违法和犯罪,不同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被处罚的行为只是一般统计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这些行为都是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4)辽宁省行政处罚统计报表扩展阅读:

违法所得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解释,“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产。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无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机械、工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时要注意与“非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行政。

“违法所得”与供违法行为使用的“自有财物”之间的区别。供违法行为使用的自有财物是指用于违法行为的资金、运输工具及其他财物,虽然也具有证据价值的特性,但是不具有取得手段的违法性质。例如用来无证运输的交通工具,可以视为物证,但是不属于违法所得。供违法行为使用的自有财物是行为人违法的工具或手段,而违法所得是行为人违法犯罪所要获取的目的所在。

违法所得的调查取证:

计算违法所得时,不能凭主观印象,必须查证属实。违法所得的调查取证应当坚持“全面调查、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全面收集与违法所得相关的一切证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忠于事实真相,排除个人情感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对于收集到的各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测记录和现场记录都必须经过查证核实。在实际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制作和原始材料收集保存。

5. 统计报表失误如何处罚

要看是否故意
看差错额和差错率
看平时报表的情况,看配合执法检查的情况
看你单位对待统计工作的态度和整改错误的决心和措施。
最低是个警告,一般不会超过3万元的行政处罚。

6.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的年度财务报表为什么打印不出来就是申报查询里面也显示无数据

是否申报的数据已经通过审核,可能是在操作上有不对的地方

7. 统计调查对象不按时领取统计报表行政处罚时应具备什么条件

国家统计局1995年曾对在统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领取统计报表的行为如何认定作出解释,可以认定拒不领取统计报表的行为为统计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理。如何进行认定,本人认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领取(填报)人必须是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对象。2.统计报表必须是国家依法制发的统计报表。“统计法”第十二条规定“对违反本法和国家规定依法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3.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期限必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规定,并合法告知统计调查对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告知原则,未依法告知的行政处罚无效,应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4.合法告知后,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有拒绝领取统计报表并影响汇总上报的行为。不具备上述条件,不能认定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统计报表的行为为统计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应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解决。认定之后,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程序立案调查。查清事实,搜集证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8. 辽宁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省国土资源厅党组2005年初制定的四个突破(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服务经济建设全局及理顺管理体系和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在前进的道路上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立足经济发展全局,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了有利的资源保证。经过努力在农用地转用计划上全省争取了国家的追加计划指标;通过大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整理整合零星地块,挖潜存量土地5 000公顷,全面保障了全省用地需求。

●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利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编制土地《辽宁省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三年规划(2005~2007年)》,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有关技术规程,进一步推进了土地管理的全面规范。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连续9年保持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证全省耕地、基本农田不减少。同时将土地整理项目与中低产田改造、村屯搬迁、建设高产出率、高附加值保护地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中划出部分项目由农民实施整理,让农民既在项目实施中有收入,又在项目实施后有致富出路。

●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配合省人大《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对全省无证探采、滥采乱挖、破坏资源、拖欠税费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落实办事机构,成为全国行动最早、部署最快的省份;对全省6 000多个大小矿山进行了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积极开展了资源整合。

●坚持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2005年,监督制约机制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厅再次被省政府评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盘锦、阜新等6个市县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

●国土资源管理体系逐步理顺,国土资源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省以下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主体工程已全面完成,领导班子调整全面到位。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实施了文化素质梯次培训工程。

●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创造了适应当代矿产资源管理要求的新经验,并在全国广泛推广。国土规划工作全面启动,已完成涉及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30多个专题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顺利进行。修订了《辽宁省化石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整顿规范化石市场秩序。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辽宁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土地总面积1 480.64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50%,海陆兼备,地理位置优越。

辽宁省土地资源具有三个基本特点:①土地类型多样,大体成“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土地结构;②土地资源地域差异性明显;③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少。

1.土地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省有土地资源总面积14 806 366.67公顷。其中,农用地11 228 420.0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5.83%,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4 090 840.0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7.63%;园地面积为598 213.3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4%;林地面积为5 690 140.0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43%;牧草地面积为349 87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99 353.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 370 09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133 99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6%;交通用地88 1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水利设施用地147 9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未利用地总面积为2 207 853.34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91%,其中,未利用土地1 382 386.67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34%,其他土地825 466.67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7%(图1)。

图8 2001~2005年辽宁省行政复议案件变化情况图

(1)经济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为了创造物质财富,利益之间的纷争越来越多。

(2)立法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大 为把生活中无序的社会经济关系转化为有序的社会法律关系,我国逐步健全和完善立法,与此同时,行政执法力度也在加大,随着行政处罚案件的增多,复议行政处罚案件也随之增多。

(3)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显著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希望先通过行政复议这条方便快捷的途径得到解决。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到2005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3 622人,行政人员2 345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8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97%;大本及大专3 03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3.68%;高中及中专36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0.00%;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49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35%。直属事业单位418个,在职职工6 580人。

2005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5.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61亿元,地方财政拨款11.47亿元,其他收入1.83亿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20万元。

2005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504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13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32人次;其他培训338人次,其中国外培训5人次,学历教育94人次,其中博士结业7人、研究生结业10人、本科生结业68人、大专结业9人、本年取得学位12人,其中硕士学位3人、学士学位9人。

2005年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173人,其中研究生10人,大本、大专143人,中专、高中20人。技术人员153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8人,中级技术人员90人。历年投入经费2 838.46万元,其中2005年投入958.97万元。

七、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现时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依法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

(2)健全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加大土地变更调查和专项调查投入,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3)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工作管理,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

(4)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继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