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
❶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几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1)阶段性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条件享受减征或者免征社保: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月25日举行2020年明确表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企业为员工根据他们的单位应当享受减税或免税政策指的是小,中型和微型企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享受社会保障减免额的,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免免额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保险单位,参照的实现大型企业:三个社会保险费减少政策发布的状态,各种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减半的集合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也就是说:民营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❷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❸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免征政策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有关费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其雇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谓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是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按照与一般企业相同的标准缴纳单位缴费部分,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规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❹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