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立案至结案时限
Ⅰ 行政处罚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
一般三个月,经上级批准可以六个月
Ⅱ 行政处罚从立案到做出决定的时限
法律对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作出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况:(1)有的违法行为较其他行为轻微,但依法又不能完全免除行政处罚,为体现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在确定追究时效方面不宜整齐划一,而应当通过单行法律有所例外,即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较短的追究时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理。”这样,凡是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时效问题,就要适用六个月的时效期间,而不是二年。(2)有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比较严重,单行法律采用较长的追究时效,以更好地震慑违法行为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在3年以后发现的,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时效从何时起计算,涉及追究时间的长短。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两种计算方法:(1)一般情况下,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所谓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违法行为成立之日。由于法律、法规对各种形态的违法行为所规定的具体构成要件并不相同,因而认定违法行为成立的标准也不相同。对只要实施了规定的行为即构成违法,而不需要某种危害后果的行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的“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以及“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行为,应当从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对需要有某种危害后果发生才构成违法的行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在草原上砍挖固沙植物和其他野生植物或者采土,致使草原植被遭受破坏”的行为,则应当从该危害后果发生之日起计算。(2)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违法行为有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违法目的,连续多次实施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而触犯同一个法条的情况。如在相隔不太长的时间里多次贩卖盗版激光视盘,或者多次制造假酒等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有连续状态。对于有连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尽管可以按独立存在的具体行为的个数将其分解为若干相应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它们在性质上完全相同,处理中并不对各个独立行为分别适用行政处罚,而是以一行为依法从重论处。公安部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规定,对连续行为的处罚,不适用“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方法。所谓违法行为有继续状态,是指行为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后,该行为及其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不间断持续的状态。如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以及在城镇违反规定使用高量过大的音响器材,不听劝阻,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的行为,在其结束以前,都是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虽然经过的时间可能较长,但实质上只是一个行为,因此只能适用一次行政处罚。鉴于有连续状态违法行为和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都存在一定的延续时间,为了使这两类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其追究时效均应当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Ⅲ 行政处罚从立案到结案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从我的工作看我是卫生行政的
从受理到立案是7个工作日内
从立案到做出处罚决定是3个月
但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仍有提起诉讼权利或申请复议的权利,期限最长是60天。
如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仍需要一段时间,最长3个月
所以从立案到结案法定期限不一致,最长可以达到8个月之久
Ⅳ 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专日内受理。
行政属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裁定下达之后的执行期限法律并无规定,一般是需要执行到裁定上的财产即可执行终结。
Ⅳ 行政处罚案件多长时间办结完
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我国有不少,关于结案时间,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要求,对于普通案件,一般是要求一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不超过3个月。
一、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1条规定: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三、卫生领域,全国不统一。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规定:
(一)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1、予以没收2000元以下的违法所得的;
2、予以没收或销毁标值2000元以下物品的;
3、予以2000元以下罚款的。
(二)自立案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1、予以没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法所得的;
2、予以没收或销毁标值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物品的;
3、予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
(三)市卫生局审批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卫生监督所于立案之日起二个月内,将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局法监科审查。经局法监科审查合格的案件呈局领导审批。局法监科审查认为不合格的案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将案件返回市卫生监督所。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在法定办结时限截止日之前,提前10个工作日报请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延长案件办结时限。
Ⅵ 食药监行政处罚从立案到结案一共多长时间,具体法规出处是哪条谢谢
从立案到结案一共3个月内,如有需要,经过单位批准,可以延期,具体法律条文你可以查看行政处罚法,他是一部程序法,就是说法律程序,按这个程序走下去,违法了这个程序,就是违法
Ⅶ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多少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卫生来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源53号令)
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前款规定的时间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需要延长时间的,由省级卫生行政机关负责集体讨论决定。
Ⅷ 请问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裁定下达之后的执行期限法律并无规定,一般是需要执行到裁定上的财产即可执行终结。
拓展资料:
根据《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指导意见》立案、结案以及办案期限的计算
第三条执法部门对巡查、报案、控告、举报等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受理,进行登记,及时审查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事项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但经过审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或者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决定不立案;(二)对属于自身部门管理范围的案件,但依照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权的规定归口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的,应当在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
(三)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登记后3个工作日移送。
第四条执法部门应当自下列情形成就之日起7日内结案:
(一)不予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
(二)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执法部门收到执行文书、罚款缴纳票据等执行材料的;
(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且执法部门收到司法机关案件移送文书的;
(四)其他需要结案情形的。
第五条案件的办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