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一,分类调卷
我所文书档案的分类方案是按问题分类,即综合管理类,综合统计类,规章制度类,党群纪检类,人事教育类,科研管理类,外事管理类,技条基建后勤管理类,安全保密类,公司管理类十大类,能够涵括我所所有事务活动.有些单位是按部门分类,这样产生的后果是如果部门进行调整,工作性质有交叉后,不利于档案分类的连续性.
将兼职档案员所立案卷认真检查,按分类方案比对调整后,再按我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对每一类中的档案保管期限进行调整.
二,装订
一般按一份文件为一件进行装订,批复和请示可装订为一件,若太厚也可分为两件,同样,正文和附件,正本与草稿,来文与复文都可视情况分别装订.不过在文件排序时就应相对集中放在一处,若是完成立档工作后才归来的文件也可放在最后,不必改动前面的档号.
在装订方式上,可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若过厚,才采用三针法线装.
三,加盖档号章,编页码
在每一件的右上角加盖文书档案档号专用章,填写其中内容,内容包括全宗号,年度,室编件号,机构或问题(分类号),保管期限,馆编件号六项,这里着重是室编件号的填写,室编件号一定要从不同分类,不同保管期限的最低一级顺序从"1"开始标号,比如永久保管综合管理类档案有10件,那么就从"001"编至 "010",长期保管综合管理类有档案10件,那么又从"001"编至"010",这样编制的好处是有新增加档案可以从最后顺序加入,而不影响前后其它档案的档案号.
逐件从"1"编页码.
四,录入
将文件目录以"件"的方式录入计算机,以便查询.
五,档案盒
根据不同分类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厚度选择相应的档案盒,原则是同一分类同一保管期限的档案装在一个盒内,但某一分类档案过少时也可多个分类的档案放入同一盒内,在盒脊处"机构(问题)"栏处相应地标明多个分类号.
六,备考表
将备考表填写好后放入每盒的最后页.
经过上述五个步骤,一年的文书档案就整理完毕了,显而易见,新方法整理档案有如下优点:
1.整理方便快捷.每件加盖档号章及用订书钉装订的时间远远低于原来案卷组卷时每卷加封面封底,拟写50字以内的案卷标题,用线装订的时间,档案整理的效率提高了.
2.利于保密.新方法整理后的档案可以针对性较强的借阅利用某一档案,而不必因为利用一件而借出一卷,利于档案的保密.
3.充分利用档案室保存空间.取消了案卷封面封底,而且可以多个分类档案放入同一卷盒中,这样充分利用了档案盒的空间,进而节约了档案室的保存空间,随着日后档案的增加,这一优势会更加明显.
4.容易调卷.分类错误或档案进馆时,档案存在调卷的问题,案卷级组卷方式在这方面就尤为麻烦,而且容易破坏档案,而调整件盒级组卷时,就只须改变一下排列件号,相对容易了许多.
5.查阅方便.在计算机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更为快捷直观.
缺点:新方法要求将档号章直接盖在档案上,这个做法我认为有些不妥,值得探讨!
Ⅱ 如何查阅行政处罚的档案
对于行政处罚的这些材料进行复制或者查阅,都是针对某些特殊人员的,比如说律师,国家纪检委或者公安等这些单位因为工作的需要必须要查阅案件档案的情况下,可以凭借单位的介绍信和其它有效的证件进行复印查阅。如果需要复印档案资料的这种情况,需要分管局长批准才可以的。
Ⅲ 环保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
当场行政处罚程序文书组合顺序 目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罚款收据报查联(蓝联)调查取证相关材料 (按时间先后排)二、案卷的编目与装订(一)卷内文件编号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确定之后,要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文件纸张的顺序号码,以固定文件的顺序并方便文件的检索。号码的编制要细致、准确,避免漏号、重号。 1、编号方法卷内文件,除空白纸外,凡载有文字、图表的正、反面均一页编一个号。编号可用号码机或钢笔。 2、编号位置案卷左侧装订的,卷内页码编在文件的右上角;案卷右侧装订的,则编在文件左上角。照片、图表等,正面难于编号的,编在背面左上角。(二)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1、顺序号即卷内文件的序号。以文件为单位,一份文件编一个号。 2、题名即文件的标题,是卷内文件目录主要部分。 3、页号即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编号,填写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如第一份文件有10份,填写“1”;第二份文件就填写“11”。(三)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是供立卷人在立卷时填写认为该卷有需要加以说明与解释的情况,其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如卷内文件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有重要价值或特别意义的文件等);立卷人;立卷时间(由立卷人填写);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装订案卷的步骤如下: 1、拆除金属物许多文件上有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物,经过一定时间容易生锈而腐蚀文件。在案卷装订之前,要将金属物全部拆除干净。拆除时注意不要损坏文件。 2、修补裱糊对破损、不合规格的文件要进行修补和裱糊。对那些无装订位置、装订线上有字迹而不便装订的文件材料,应用无字的白纸条粘贴加边。对卷内常出现的小签条、便条等,可粘贴在A4的白纸上。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一定的修裱工作。 3、复印对用非钢笔(或水笔)书写或经复写的材料,需另复印一份存档。其中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 4、取齐装订案卷装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档案不受损坏,便于保管和利用。装订要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装订时,全卷文件要折叠取齐,而后采用三眼一线的方法装订。案卷的装订应用腊线为好,结头打在文件的底部卷皮上。要扎得结实,不压住字迹,不倒页、掉页,不损坏文件。(五)填写案卷封面案卷封面要用钢笔或水笔正楷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庄重、醒目。案卷封面的项目包括卷宗号:( )卫( )案( )年( )号 案由:查处的具体案件的原由,即当事人被查处的具体违 法行为。案件承办机关:负责办理该案件的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厦门市卫生局)。被处罚单位(人):被处罚对象的全称承办人员:两个以上案件承办人收案日期:案件受理时间、立案日期、上诉日期、结案日期、归档日期、 保存期限、档案分类(默认)(四)装订案卷根据《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业务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结案的一般程序(含听证程序)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后,送交卫生监督稽查科;简易程序案卷于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送交卫生监督稽查科。行政处罚案件的卷宗由卫生监督稽查科统一保管。
Ⅳ 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时间如何界定
案卷的立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3日内,仲裁员应当将案卷材料交书记员,书记员在收到案卷的后30日内,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 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凡属本院审判活动形成的需要长远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亥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使用的诉讼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诉讼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4)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 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 卷材料。
2、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
3、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4、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5、装订要规范。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线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立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归档
Ⅳ 行政处罚档案保存年限
行政处罚档案保存年限为永久保存。主要依据为根据《档案法》及《公安档案管内理规定》第八条四项的规容定:“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一级公安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Ⅵ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执法案件卷宗规定保存多少年
如果是非诉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的是30年,涉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是50年。 如果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普通行政案件的卷宗的保存期限是30年,简易程序的是5年。这个是单纯就作出行政处罚来说。 答案补充 以下是保管期限的确定方法,你可以参考适用。因为到目前为止药监部门没有具体的档案保存期限,你可以到区、县的档案局询问具体情况。 保管期限的划分: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 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 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所有确定为定期保存的档案,到保管期满后还须复查一次,如发现有继续需要保存的,仍应保存下去,有的延长保管期限,有的转为永久保存。 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构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 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Ⅶ 行政处罚证据规则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1、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7)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扩展阅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