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
『壹』 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什么处罚
通报批评、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学理上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1.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贰』 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几种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叁』 关于行政处罚种类中的 警告处罚
如果对某种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在适用的法律中没有对该种行为给予警告处罚的种类,就不应对行为人做出警告处罚。如果做了,就是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警告处罚是如何实施的
警告适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在所有行政处罚中,警告属于处罚最轻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伍』 特出警告的意思解释
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申诫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其继续违法的措施。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既可适用于公民个人,也可以适用于法人和组织。
原则上讲警告可适用于任何违法行为,我们国家的立法中在大多数行政法律规范中规定了警告这种处罚形式。但是行政处罚必然具有惩戒性,如果对一些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主观恶性比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者,如果只是处以警告,就难以对违法者起到制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警告。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当违反治安管理但是又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许多条款情节较轻的都适用警告,它虽然不像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罚款等处罚立马见效,但毕竟是治安管理处罚,要永久计入个人档案的,而且无法删除,所以遇到将来政审等情况时可能会遇到麻烦,请不要小看警告。
作为行政处罚形式的警告可以事后作出,也可当场作出,但是都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要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仅仅是口头警告,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批评教育的一种方法,而不属于警告处罚。行政处分中也有警告的形式。但是行政处分是由行政机关针对自己的工作人员,或者监察机关处分监察对象在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理,行政处分权是各极行政机关固有的权力,无需法律的特别授权即可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作出。这种警告的性质与作为行政处罚形式的警告在作出的机关、针对的对象、作出的程序等各方面都是不同的。
此外,警告这种行政处罚还可以与经济处罚并用,它也可以用在决定书中。
总的来说,警告其实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处罚,只有对违法违规且情节较轻微,又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违法主体才适用。至于警告是什么意思,它显然不可能仅仅是一种带有教育意义的口头告诫,为了让违法主体能够意识到自己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以后尽可能不再犯,警告实质上是具有法律的惩戒性与公正性的,一旦被给予警告处罚,违法主体必须付出名誉受损的代价,且在个人档案中也留有了不光彩的一抹灰色,故人们应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尽可能遵纪守法,不要触碰法律这根线。
『陆』 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6)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柒』 治安处罚法二十七条适用警告吗
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在所有行政处罚中,警告属于处罚最轻的一种。警告的适用极为普遍,仅在治安管理领域,就适用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等数十种行为。警告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当违洼法行为比较严重时,则可以同时适用警告以外的其他处罚形式。警告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必须向本人宣布并送交本人。治安处罚中的警告裁决书还须同时交给受处罚人所在单位和常驻地派出所。
乌鲁木齐律师网页链接
中国《行政处罚法》在其第2“行政处罚的种类”中规定了警告处罚形式。同时还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5为,可以设定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