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保证各级测绘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测绘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测绘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法由测绘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测绘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三)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予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❷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 家 测 绘 局 令
局长金祥文
二○○○年一月四日
测 绘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规 定

❸ 行政处罚对公司不良影响是什么

行政处罚会被记入企业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

拓展资料:

公司被行政处罚罚款,不交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下向人民法院盛情强制执行,可能会冻结您公司的账户,直接从您的账户划拨20万罚款。

如果是单单只对公司处于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对法人代表是不会有影响的,因为公司有独立的人格,对外可以承担责任,对法人代表没什么影响。

企业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广告违法、预售/销售中的违法、未取得或违法取得开发资质、预售许可等、房屋测绘、交付中的违法、违法解除预/销售合同等,其均会招致行政处罚。

应对行政处罚程序的建议:

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会在立案后的调查取证阶段向涉嫌违法的企业发送《接受询问通知书》、《提交案件材料通知书》或类似的其他通知,所以,企业收到该等通知,不必惊慌,这只是行政主管部门在取证,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违法或必然受到处罚。

收到这些通知后,企业应尽量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询问涉案事实、涉嫌违反什么规定,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梳理,向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指导下整理案件事实和材料,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❹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测绘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管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第五条下列行政处罚案件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一)取消甲级测绘资格;
(二)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测绘行政处罚案件。
第六条下列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辖:
(一)取消乙级以下测绘资格;
(二)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管辖的测绘行政处罚案件。
第七条省级以下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法规规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行政处罚案件。
第八条对管辖有争议的,报请争议双方共同的上一级测绘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❺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九条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进行测绘行政处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违法行为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有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二)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警告,或者是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了解违法事实,作出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格式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式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罚款的数额、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处罚时间、地点、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一条上条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应当在七日内报执法人员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

❻ 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的备案时间

不同的行政处罚不太一样,例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当场作出内行政处罚决定的容,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测绘行政处罚、商务行政处罚和邮政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以内报所属部门备案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二日内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❼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五章 听证程序

第二十六条测绘主管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听证:
(一)取消测绘资格;
(二)停止测绘活动、停止地图编制活动;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测绘成果;
(四)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对罚款数额另有规定的,也可以依规定进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测绘主管部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第二十九条听证由测绘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测绘主管部门设有法制工作机构的,应当指定其法制工作机构主持听证。
第三十条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申请回避必须在听证结束前提出,由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向测绘主管部门提出。
测绘主管部门认为主持人没有回避事由不需要回避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听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
(二)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以提出相应的证据;
(三)互相质证、辩论;
(四)听证主持人按照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
第三十二条听证的过程应当有专人负责笔录,听证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员及当事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字。
第三十三条听证结束后,由测绘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后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听证笔录应当一并归档。

❽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测绘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测绘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测绘主管部门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时,必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三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测绘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编号。
第四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被处罚人为公民的,其基本情况包括: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所在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被处罚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第五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被处罚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行为和造成的损害结果。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证据,在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只写明证据的种类和名称。
第六条依法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在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有关听证的情况。包括: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听证结论等。
第七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确认并写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损害结果及应给予被处罚人何种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名称以及具体条款。
第八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和执行的期限。
第九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告知被处罚人不服该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途径和期限。
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写明。
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一)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测绘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发,写明作出行政处罚的测绘主管部门的名称和日期,并加盖测绘主管部门的印章。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也可以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的规定制作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❾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实施测绘行政处罚可选择适用本规定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规定》与本规定共同发布,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规定》
2.《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文本(略)
附件1

❿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介绍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经国家测绘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授权,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局 长 金祥文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