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Ⅰ 如何查找证监会处罚公告
打开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点击上方“信息公开”,之后点击左侧“按主题专查看”-“行政执属法”-“行政处罚”。希望能帮到你 :)
Ⅱ 证监会对哪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做得好。
Ⅲ 证监会对什么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9月15日,中国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源。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对1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罡玉华与冀某峰为夫妻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罡玉华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冀某帆账户买入海亮股份,没有非法所得。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徐骏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玉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违法犯罪。
Ⅳ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么
听证只是对某些特定行政处罚的程序之一,必须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并生效后,如果不服,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程序,且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行政诉讼。但是,某些行政处罚必须先复议再诉讼,还有些只能行政复议,不能行政诉讼,还有些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一旦选择行政复议,则不能再行政诉讼
Ⅳ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还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吗
不满足。
《上市抄公司证袭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定向增发没这个要求,但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之类的公开发行是不行的。
Ⅵ 中国证监会网行政处罚后 处罚信息由谁公开
谁处罚谁公布
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规定》为什么找不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规定
一、为了健全和完善证券执法工作,提高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在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广东监管局和深圳监管局3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试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工作试点。
二、试点单位按照规定对自办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实施行政处罚,但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司法移送以及其他可能对当事人权益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除外。
三、试点单位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重大复杂,或者需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委)审理的,应当提请行政处罚委审理。行政处罚委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审理原由试点单位审理的案件。
四、试点单位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坚持“查审分离”原则,行政处罚部门及其人员与案件调查部门及其人员相分离。
五、试点单位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规则,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行政处罚试点的工作规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环节,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
六、试点单位在试点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拟采取重大举措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行政处罚委应当加强对试点单位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开展,执法尺度标准统一。
八、试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在向当事人发出事先告知书前向行政处罚委进行备案。
九、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试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开。
十、试点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并负责行政处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