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指的那时哪些

工商年检是指年度检验,你需要准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首先在工商网站上填报年检材料,审查通过后打印出来送工商所加盖年检印章。

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年检,在几月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不需要年检,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予以替代。
要求企业在省一级工商局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填报数据,向社会公开。
无需打印书式材料递交给工商局,也无需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印章。
企业对自己报送的数据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全社会公示,
进而影响企业信用,对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申请招投标,工程承揽以及市场交易等方面,都有负面影响。
国家工商总局已发通知,要求企业务必在2015年2月底之前,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是竖版的,带有二维码。不再注明有效期。

Ⅲ 公司去工商局年检需要带什么东西

先申请延期年检~~,可以延长一个月的。准备的资料主要就是去年12月31日得负债表和利润表。外加一个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其他要带无非就是你们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法人章什么的。宁波地区可以电话我用户名。汇诚会计

Ⅳ 关于工商局年检的问题

1)公司年检其实很简单的。如果真是有抽逃资金的现象,那么把抽逃资金汇回账户补上。财务版报表改一下就可权以了;
2)公司抽逃资金这事其实可大可小,如果工商局真的严格追究,这事要负刑事责任的。不值得。甚至于,为了不年检,公司也不干了,更是得不偿失。其实年检是小事情,找经办人‘联络“一下感情,他就能处理,都不用去所长什么的。哥们,听哥的话,没错的

Ⅳ 工商局营业执照一年一检 我的忘记年检了 怎么办呀会不会罚款呀

企业没有进行年报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办法具体条文如下:
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Ⅵ 工商局每个月的哪几号检查执照

检查执照?你说的年检啊?个体是1月1到5月31.企业是3月1到6月30.

Ⅶ 工商局:查询年检

这种事情要打申请给工商局的,说明情况确实无法回来年检,然后等工商局批了以后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