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商注册核名表变更或撤回的问题

核名这个流程可根据股东的要求设置保护期。如果我申请对ABC公司核名,那么批复件上一般都会写明保护期,一般默认为一个月,在此期限内,任何其他人不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与你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既然你是在分局核的,我估计保护范围为南京市内包括郊县)。

如果在保护期(有效期)内你没有去注册已核定的名称,那么保护自动失效,其他人可以注册该名称。

因此:
一、如果你不想用此前的核名,那么可以不用搭理,直接过期就失效了;而你同时在任何一家分局核名并注册(包括此前的分局)其他名称,是不影响的。就象我挑选了一个苹果,过秤了,但没付钱,随即我又看中另一个苹果,过秤、付钱买下一样,你买一个也好,两个也罢,相互不冲突。现实中,许多人注册了一连串的公司,是因为经营的需要,只要遵纪守法,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如果想用此前在一个分局核准的名称到另一个区重新注册,那么有两种选择:1是等待核名保护自然失效,然后你去另一区申请核名与注册;2是找到此前的分局,要求变更名称核准登记,目前应该一两个工作日就办妥了,这样虽然繁琐一点,但时间上相对合算一些。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你创业成功!敬请点赞。

『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工商局注册的名称已提交待审查可以撤销吗

同一个名字只能提交一次,只有核名没有通过请修改,或者核驳后才能再进行申请,如果是你录入的信息想更正的话,可以名字出来以后,做名称调整,或者注销再重新核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叁』 企业名字被撤销工商局要赔偿吗

工商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注册的名称已提交审查之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同一个名字只能提交一次,只有核名没有通过请修改,或者核驳后才能再进行申请,如果是你录入的信息想更正的话,可以名字出来以后,做名称调整,或者注销再重新核准。

『肆』 我要从公司注册名单上撤出来,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怎么办谢谢!

你是股东吗?是在哪个城市注册的呢?

『伍』 注销了的营业执照名字还可以注册吗

正常注销一年以后是可以用的,被工商局吊销是需要三年之后才可以继续使用内。

股份有限公司提容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注撤工商名扩展阅读:

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陆』 在工商局已经递交的企业名称更改申请怎么撤回

  1. 工商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 注册的名称已提交审查之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同一个名字只能提交一次,只有核名没有通过请修改,或者核驳后才能再进行申请,如果是你录入的信息想更正的话,可以名字出来以后,做名称调整,或者注销再重新核准。

『柒』 我注册了一个公司,刚拿到核准的名字,觉得不好听 想注销,请问到工商局当天可以注销

需要全体股东拿着本人身份证到你核名的工商所,做名字撤销,撤消后大概2-3个工版作权日后生效。
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好听,不想用,完全可以不用理会他,名字核准后保留6个月,6个月后自动注销。
如果你想核其他名,工商局的一定要你先撤销,那你只能去撤销了。(属于刁难)

『捌』 如何办理工商注销

工商注销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应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注撤工商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