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邮管局投诉电话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1)国家邮政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国家邮政局申述网站-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㈡ 国家邮政总局投诉电话是多少,国家邮政投

试试拨打全国邮政的客服电话。

㈢ 国家邮政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3)国家邮政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1、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2、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㈣ 国家邮政管理局投诉电话怎么打才能有效有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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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的电话是什么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的电话是12305(省会区号-12305),参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二章第6条。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5)国家邮政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刘建新介绍,中国邮政一直在为专营范围与非邮政企业、包括跨国公司进行较量。具体表现在《邮政法》修改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分歧。

据刘建新介绍,如今《邮政法》已经六易其稿。其中,2003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第五稿引起了民营快递企业的异议。 主要原因是《邮政法》修改第五稿为民营快递企业设置的进入门槛过高:规定“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强化了邮政的垄断地位;快递实行特许经营;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

㈥ 邮政管理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邮政管理局的客服、投诉电话是12305,你还需加所在地的区号。

㈦ 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是多少

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是sswz.spb.gov.cn

㈧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官网是: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

申诉方法内:

1、首先在网络搜索容中输入“国家邮政局申诉”并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申诉网站”官网。

㈨ 我要投诉中国邮政快递,请问找什么部门投诉电话

可以向邮政管理局投诉或拨打12305电话投诉。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9)国家邮政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规定:

第八条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第九条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