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务员犯罪如何举报

举报方法如下。

1、电话举报。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12309。

2、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举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网址为www.12309.gov.cn。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对公务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拓展资料

公务员犯罪是国家机关、公共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不尽职责、玩忽职守,侵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类犯罪。这类犯罪,根据中国刑法有:第8章规定的渎职罪,包括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邮电通信罪等等。

参考资料公务员犯罪_网络

2. 新疆独山子党群服务态度问题怎么投诉

可以上当地纪检委,上诉当地党群服务反映投诉。

3. 在中纪委网络举报管理中心工作(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算基层工作经历吗

不算。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回社区)组织及答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4. 请问您在在中纪委网络举报管理中心(中央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过吗

参公事业编制,其余的不清楚。反正网络举报是相当多的,应该就是整理这些通过网络举报的材料,然后给中纪委处理吧,所以说工作量应该是挺大的

5. 如何举报公务员违法乱纪

可以直接拨打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有的附属于法院系统(大陆法系国家),有的独立设置(英美法系国家)。

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

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三十条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本性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党群投诉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6. 怎么举报政府工作人员

你可到上级政府部门的纪检部门举报他!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7. 党群系统是公务员吗是行政编制吗

  • 党群系统主要包括 委办、府办、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等一系列单位(各个地方的划分内可能会略有容不同),那么这些单位里面的公务员就统称为党群系统公务员。

  • 我们知道,一个地方有许许多多的行政机关单位,为了便于划分机关单位职能,将功能相近的机关单位放在一起,组成一个系统,便于查找和管理。举例来讲,像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报社、文化局等一些注重宣传口径职能的部门会被统一归类到“宣传系统”下面,那么,以上部门的公务员都可以说是宣传系统公务员。

  • 把各个部门划分到党群系统,除了便于查找和管理,还有很重要一点原因是便于组织。举个例子,某个地方要举办党群系统拔河合唱比赛。那么,也就是党群系统所包含的单位中的人可以参加,不是党群系统的人是不能参加的。

8. 党群工作部是干什么的啊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是企业党群工作的中枢和纽带,也是党群工作对外联络的窗口。各模块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建设:
1、负责拟定公司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定组织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并检查落实情况;
2、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其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务信息维护、统计工作。
二、宣传思想:
1、负责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企业内外宣传工作,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
3、负责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主流思想和主流意识。
三、纪律检查:
1、负责党员、干部党纪党风和廉洁自律教育;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法律法规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3、负责党员及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控告的接待、转送和督办处理工作。
四、效能监察
1、负责组织效能监察和协助开展审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等工作的监察;
2、负责就公司重点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监察督办。
五、企业文化:
1、负责企业文化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及有效开展工作;
2、协调各级党群组织,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做好企业文化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企业价值观体系的提炼、传播和落地工作。
六、工青妇工作:
1、负责公司工青妇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工作的全面开展;
2、负责指导直属企业工青妇组织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3、负责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工会、共青团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七、综合文秘:
1、负责党群会议的组织,有关文件的草拟、印发和上传下达工作;
2、协调起草党群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领导在重要会议或场合的讲话稿;
3、党群组织有关印章、信笺的制作、保管和部门内务工作。

9. 滨州北海新区党群工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版当月可以发放上月权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