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一批僵尸企业
『壹』 僵尸企业的案例
温州一停产16年的“僵尸企业”达成债务和解
2013年6月3日,瓯海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温州市雅尔达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促成停产倒闭16年的雅尔达公司债权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46.5万元,债务人股东代为清偿债务23.25万元,实现50%的普通债权清偿率。
雅尔达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08万元,主要经营橡胶鞋、皮鞋、服装等产品。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停产,1997年7月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12月,杭州洛克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让取得雅尔达公司的46.5万元债权。
2013年6月4月24日,瓯海法院立案受理洛克投资公司对雅尔达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审理中,洛克投资公司与雅尔达公司、债务人(原雅尔达公司股东)达成和解协议,由雅尔达公司股东代公司向“洛克投资公司”一次性支付款23.25万元,洛克投资公司不再向雅尔达公司及股东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同时,鹿城区人民法院昨天裁定认可温州市鹿城新亚鞋业有限公司的《和解计划执行协议书》,终止和解程序。据悉,此案系我市首例由法院促成达成和解协议的破产和解案件。
鹿城法院、瓯海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对于关而不清、倒而不破的“僵尸企业”,长期悬搁债权债务关系,严重妨碍市场秩序和社会发展要求。一些企业通过破产退出市场有利于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不仅能够让企业重新上路,还能让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贰』 处置僵尸企业给企业和政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措施:
并购重组,这是一次性整体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回的重要方式。答采取并购重组来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前提是,僵尸企业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而且对并购主体来说存在有进行资源与资产整合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空间。
托管经营,这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
扶持发展,这是针对那些因为突发性问题而陷入经营困境,但其资产质量较好,市场前景明朗的企业,采取的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企业重新焕发发展活力,以发展实现自我脱困。
破产退出,目前对无法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往往采取如下四种方式退出市场:一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销企业;二是企业债务缠身、经营困难,又长期不履行年检等义务,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是企业既不申请注销,也未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是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法,“跑路”逃废债务;四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退出,包括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
『叁』 公司三年未报税 应该怎么解决
公司三年未报税,会被转到非正常纳税人,所得税、营业税要罚款,赶紧去办理补税,越快越好。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3)吊销一批僵尸企业扩展阅读: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据工商管理总局消息,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
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今日下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工商部门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
一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二是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
三是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税务部门将通过网络专线、电子政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建立企业登记备案、股权变动、失联企业、未报税企业等信息交换机制。工商部门将税务机关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中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相关企业予以公示,税务部门通过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年报等相关信息查找系统内非正常状态但尚在经营的企业。
通知指出,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相关企业重新办理涉税事宜的,经税务部门通知,或者重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年报事宜的,工商部门终止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
『肆』 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对下属"僵尸企业"处置有何建议
对于来关停的“僵尸企业”自,集团通过对外租赁、合资合作、评估转让等方式,盘活闲置厂房、土地、设备等资源,变“死资产”为“活资本”,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僵尸企业”原有员工,集团实施人性化措施帮助其转移就业,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基本利益。
集团公司是处置“僵尸企业”的责任主体。根据部署,各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制定专门机构,组织精干力量,确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一企一策”具体安排。
『伍』 对“僵尸企业”国内外有哪些处置办法
1.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一次性整体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重要方式。采取并购重组来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前提是,僵尸企业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而且对并购主体来说存在有进行资源与资产整合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空间。对并购主体来说,通过低成本的并购,获得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或资产;对僵尸企业来说,通过并入并购主体成为其新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妥善解决员工安置问题的基础上,可以有效解决原来的经营困难问题。
2.托管经营
所谓托管,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也就是通过契约形式,受托方有条件地接受管理和经营委托方的资产,以有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经营通过“外在于”企业的经营者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并把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优质品牌等引入企业,对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同时,托管经营过程中受托方凭借自身的管理和资金优势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
3.扶持发展
针对那些因为突发性问题而陷入经营困境,但其资产质量较好,市场前景明朗的企业,可以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企业重新焕发发展活力,以发展实现自我脱困。对这类具备自我发展脱困的企业来说,所需要的就是为他们止血和输血。
4.破产退出
无法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往往采取如下四种方式退出市场。第一种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销企业,但前提条件是企业股东必须作出企业无债务的承诺。第二种是,企业债务缠身、经营困难,又长期不履行年检等义务,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三种是,企业既不申请注销,也未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是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法,企业经营者“跑路”逃废债务。第四种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退出,包括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
『陆』 房地产僵尸企业名单
你好,所谓“僵尸企业”主要是指一些管理不善、效益不佳,却主要依靠银行支持和政府照顾而勉强生存的企业。它们占用大量资金、土地等宝贵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
望点赞,谢谢。
『柒』 处置“僵尸”企业要把握哪些原则
一是市场化原则。“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专的主体属责任,按照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的治理工作。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过程中,难免有一些人员需要安置。安置过程中大量通过内部转岗,组织对外劳务输出和自主创业等方式安排富余的职工,尽量做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维护好职工利益,工作进展平稳有序。
『捌』 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怎样才能做到科学合理
1、要坚定处置“僵尸企业”,使产能和总需求大体均衡,止住产品价格下跌态势,让优内质企业增强信心。坚持企容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是去产能总的方针和原则。今后将制定包括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多方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对处置压力大的地区给予专项奖补,并在资本市场等方面进行支持。
2、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有分析称,这无疑为减亏、去产能定下了任务表和时间表。
『玖』 2016年一共处置僵尸企业多少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要抓紧制定内实施推动产业容重组、处置“僵尸”总体方案,协调出台扶持措施,引导“僵尸”平稳退出,积极推进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有权威人士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