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法官违法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管法官的部门很多,如法院领导、检察院、人大等部门,但如果对案件不服,则应该按诉讼法规定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或是申请检察院投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不是对法官个人有意见,应该直接按诉讼程序上诉或申诉等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⑵ 开庭时,法官很不友好,问问题都是带训斥的口气吗

一般来说,法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不带个人感情色彩进行审判活动。即便是在内民庭中容,也许不向处理刑事诉讼案件那样严肃庄重,也必须合法倾听原告的诉讼理由和被告辩解陈述,这是其最起码的法官道德。像这种动不动十分严厉、开口训斥的法官,你可以向法院投诉的。<个人认为,他是不是挨上级批或是跟老婆吵架了,心情不好>
法官是司法机构的形象和门面,他起码得对得起中国的官方语言吧,那个法官是不是在基层法院而且方言浓厚的区域,跟群众沟通必须说当地方言的地方的。
原告做开庭陈述时,第一次陈述是应该按照起诉书上的来宣告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之后的法庭辩论会给你们讨论的机会的。

⑶ 投诉法院的法官不作为行为,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官不作为,可以首先去法院的纪检办投诉,法院会有内部监督机制。也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前往,说明情况,办理登记。可以去同级检察院报案。

《法官法》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官形象投诉扩展阅读:

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规定:

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高、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或者专职监察员。

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领导下主管全国法院的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基层人民法院专职监察员在本院院长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法院监察部门领导为主。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负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工作。中级以下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

⑷ 法官态度差可以投诉吗

可以,不过因为对于态度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所以不知道你的态度差是指什么。如果该履行的程序都履行也没有拖沓,就是没什么感情或者不太耐心,就互相理解一下为好

⑸ 法官态度很恶劣到哪里投诉

锡林浩特市绝大部分法官都是徇私枉法的
请问官司胜的人,谁没有送礼送钱

⑹ 法院态度差可以投诉吗

举报和投诉。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上讲,我国的法官惩戒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内范所确立的容。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国家赔偿法》、《刑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的暂行办法》。从国家法律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最高院的办法通知到众多的内部规定,各种层级的法律法规对法官惩戒制度的管辖机构、处理程序、惩戒方式等内容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从程序上讲,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违纪行为,一般由有关基层人民法院的监查室处理,但也有上级法院监察室处理的情况。在监察部门决定立案调查后,调查时限一般为三个月,而后才可能做出处理决定。而对于法官触犯我国《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则可以向检察机关检举,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
此外,由上可知,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违纪行为的查处方式也和行政机关大不相同。

⑺ 如何投诉法官

投诉法官要具体知道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可以办理所辖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7)法官形象投诉扩展阅读:

如果只是投诉或举报其处事不公和乱作为的,可向其属地政法委(专管政法系统)投诉或举报,也可向属地纪委投诉或举报(只是它们是平级部门、效果不好界定),必要时也向其属地人大常委投诉或举报、向各新闻媒体报料等等。

如果是判决不公的,有确凿证据证实不公的,可向其上一级法院上诉,超过上诉时限(一般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内或是判决书出具日后15日内)的,可向其属地检察院申请抗诉(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当事人都可行这项权利)。

如果要投诉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通常都是向上级法院或者是当地的人大代表或者纪检委来进行投诉的。大家不要再盲目的认为法官是不能投诉的。以免造成法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却得不到及时的制止,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对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下一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专职监察员,拟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意见,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下达纪律处分决定。

拟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意见,经本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纪律处分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以人民法院名义下达,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给予违纪人员撤职、开除处分,需要先由本院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职务,或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职务或者撤销职务的,应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罢免、免职或者撤销职务后,再执行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