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该如何处理

依据具体的事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将会直接采取相应措施。如税务、海关部门即可直接在银行扣划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存款。但大部分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贰』 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是否以被处罚人亲笔签收为前提

被处罚人不签字不影响处罚通知书的效力

『叁』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生效还是作出生效

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回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送达后生效还是作出后就生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伍』 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什么时候生效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字以后吗

只有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签字认可以后,才能算生效

『陆』 行政处罚的生效时间和罚金交纳的履行起点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柒』 行政处罚法的处罚时效是多久

行政抄处罚法中规定的时袭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7)行政处罚的生效扩展阅读:

限制

适用条件限制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捌』 行政处罚决定何时生效

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内行处罚决定和未容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玖』 行政处罚方式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生效要件与具体行政行为一致。首先,主体要合法。专第二,做出决定的程序要属合法。第三,处罚内容要合法。如果有一样违法,即告无效。
被撤销或宣布无效的行政处罚无效。这里包括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还有一点,已经执行完毕的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