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司营业执照吊销后怎么办,能再恢复正常使用吗

不能了,被吊销就相当于这个公司不再存在了,你可以选择在重新注册一个公司,不过法人在同行业可能会有限制,不允许其在注册相类似公司,或者几年之内不允许在注册任何公司。

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怎么恢复

营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违法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是违法主体受到的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强制力。行政行为的实质确定力要求实施该行为的行政主体不得任意改变自己所作的行政行为。吊销营业执照行为是执法机关依法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该行政行为违法,或不符合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应先承担法律责任,然后按法定程序改变。行政行为的形式确定力同时要求相对人不得任意请求改变该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所作的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对人只能作服从或不服从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对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机关依法提出审查请求或变更请求的意思表示,即丧失了救济权利,必须无条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规章要求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行政许可证件被行政机关吊销,意味着该项行政许可已经结束,其主体资格因经营资格丧失已无存在意义,应予注销。《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要求:企业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上述法律和行政规章规定了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工商机关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的职责。而恢复营业执照应遵照何种手续办理,法规中却无相关规定,即法无明文而不可为,恢复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因无法律依据,应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对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建议。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的应当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未结束,或者股东应当组织清算而未组织清算,未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股东不得设立新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对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主体,要求其必须办理注销手续。因此,至少在目前,恢复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笔者认为恢复营业执照是不可取的。为了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以及相关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保证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建议工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要谨慎从事。对必须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Ⅲ 营业执照被吊销可以恢复吗

吊销营业执照,只导致公司失去营业资格,却不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机关有权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司登记机关即使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也未必不可以经由法定程序作出变更或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消灭,必然要经过行政权才能消灭,但消灭的最终方法是"注销"而不是"吊销"。当这个程序依法经过清算,进行注销登记并经公告后,企业的法人资格才归于消灭。如果工商部门是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如果认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错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撤销,那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Ⅳ 吊销营业执照怎么才能恢复

当该企业或者商铺不符合营业条件时,比如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按时交纳税收等,工商部门有权利取消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是就不能正常营业,如果继续营业,则是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公告,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吊销了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因此有些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首先,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164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积极筹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一些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并逐步推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方便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保障交易安全。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企业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不良记录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同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的相关企业任职的也将列入工商部门清理对象和监控范围。

Ⅳ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可以恢复吗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恢复

现在就要看看公司是否注销?若没有注销可能还要好些。建议到工商局去了解一下是否注销及如何恢复。如果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生效了,则不能撤销。

必须清算注销。但股东可以公司的剩余资产,重新作为入资,成立新的公司。
原来的公司不能恢复了。

(5)吊销执照恢复的法律依据扩展阅读:

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是企业法人立即消灭的程序,企业经营权的再行恢复不是没有法律可能,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正因为如此,吊销并没有剥夺企业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而只是剥夺了其生产经营权,实质上是对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是将其经营范围限制在清算活动之内,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只不过此时的公司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正如自然人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死亡前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被剥夺一样,企业法人在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同样不能被剥夺。

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消灭,必然要经过行政权才能消灭,但消灭的最终方法是"注销"而不是"吊销"。当这个程序依法经过清算,进行注销登记并经公告后,企业的法人资格才归于消灭,企业法人的注销是我国法定消灭法人主体资格的最终方法。

未被注销之前,企业法人对其债务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法人主体资格内涵内容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履行义务,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参考资料:网络经验-营业执照吊销如何恢复

Ⅵ 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后如何恢复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工商机关已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了处罚决定,并向社会发布了公告,已经履行了法律程序。这个程序是合法、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虽然主体资格尚存,但其主体资格存在的意义仅是依法组织清算,并在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而不是随意恢复经营资格。如果允许企业再从事经营活动,那么吊销营业执照将失去其法律意义,也必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出挑战。从法律的角度看,恢复被吊销企业的经营资格确实是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我们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特定原因,必须恢复其经营资格的现象,所以,以上的看法对一部分企业是完全适用的,但不能一概而论。
1、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主体资格尚存。如上所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只是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资格,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这是恢复企业经营资格的法律基础和前提条件。
2、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吊销执照后的清算程序和注销登记程序不完善。《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国家工商局工商企字(1997)183号文件认为,这其中的有关主管机关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责令公司关闭的部门或机关,不包括公司登记机关。那么这种清算责任是谁的,不清算会有什么后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放任,造成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往往不去清算,长期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债务也不能清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如果企业的经营资格被恢复,重新组织生产经营,债权人的利益就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3、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 企业营业执照的核发,是依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申请人具备了企业设立条件时,才能获得设立许可,比如筹备资金、确定经营场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等。申请和许可都是以社会资源的消耗为代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可能形成了一定的商誉和无形资产,比如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等。如果企业具备条件,恢复经营资格,则可以减少申请人的申请成本和行政机关的许可成本,也可以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得到体现,固定资产得到盘活,还可以带动职工实现再就业,保障社会稳定,从而从整体上节约了社会资源。
4、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很多,从实践中看,多数都是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登记机关的年检,而被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企业并没有其他具体的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如果查明情况,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允许某些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恢复经营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可以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优化社会投资环境,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5、有利于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我国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在对企业资格的认定上实行的是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同时确认的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企业登记制度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在目前经营范围管制弱化的背景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是商事登记立法的一个趋势。通过实行有条件恢复企业经营资格的做法,也是对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登记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