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依照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❶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不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注意,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则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扩展阅读:
《行政许可法》第三章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规定如下。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授权组织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委托实施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法》第三章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的规定如下。
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处罚权的授权主体:
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受托组织实施处罚的程序: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托组织的条件: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❷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具有下列哪些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权( )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具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权。
❸ 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非行政机关组织,其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委托抄行政机关
因为他是授权袭给其他组织的,其他组织的行为后果是归于授权组织来承担的,除非这个组织超越授权范围和职责行使不相关的行为,这样他才能自己承担这个责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2款,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委托给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实施,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
❹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举例说明
按律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有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邮政局、文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等,他们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来执行处罚。
比如涉及到环境方面的处罚,则由环境部门来执行,涉及到食品药品方面的处罚,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执行等等,涉及到不同方面的行政处罚,由相关的行政机关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❺ 判断题:除行政机关外,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错误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回
第十七条 法律、法答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结论:行政处罚权的行使,除了行政机关外,还有其依法授权或委托的机构、组织
❻ 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哪些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权复的用人制单位包括二类: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是受委托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❼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决定依据,应当承担什么法
行政机抄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❽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可以抄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❾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组织进行行政处罚 这个委托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吗
受托的组织是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9)行政机关依照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扩展阅读: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机构、组织:
一、中央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六类: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
3、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
4、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5、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6、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地方机关与机构也分为六类:
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2、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3、各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4、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5、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6、一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
三、非政府组织和个人,非政府组织经过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包括四类:
1、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2、授权的事业单位。
3、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
4、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以上四类组织可以根据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这里必须是授权,仅仅委托不产生主体资格的取得。
❿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选择的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吗
行政抄机关可以委托其选择的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 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