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
⑴ 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构成要件
行为主体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行;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行为过错
行为的作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行为主体不承担主观上无过错的行为的责任。
⑵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ABC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什么是行政违法的版构成要件?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权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主体须是行政法主体。行为人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是构成行政违法的首要条件。
(2)行政法主体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政法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依法律的具体规定。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即视为主观有过错。
⑶ 什么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来说,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有以下几项: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专法事实已经属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⑷ 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急
行政行为,按对象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行政专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属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的行政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1 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具有行为能力;
2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在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的范围内作出的决定。
二内容要件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涉及设立、变更和消灭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且合法、适当、真实、明确。
三程序和形式要件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
1除即时作出的行政决定外,规定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开始前,行政机关要履行告知;
最后决定正式作出,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开始之前,行政机关往往告知行
2行政决定告知,告知是通过送达的方式完成。告知成立的时间以告知到达并为相对人受领的时间为准。
四期限要件,
具体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成立, 要具备期限要件。
有法定期限的,期限届满即成立;无法定期限的,60日期满即成立;紧急情况的,即时成立。
⑸ 有谁能够告诉我那些罪的构成要件需要行政处罚前置
1.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主要包括: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罗仑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擅自经营国际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
2.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3.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4.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
⑹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对于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主体须是行政法主体。行为人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是构成行政违法的首要条件。
(2)行政法主体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政法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依法律的具体规定。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即视为主观有过错。
二、行政法律责任的含义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法律责任是因违反行政法或行政法相关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为前提的,另外还包括行政责任,责任能力和行为过错这三个方面。如果违反国家的行政法的话,一般都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这两种,这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的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
三、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主体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这就是说,并非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所有行为都产生行政责任,只有行政违法存在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行政责任
现代法治社会,不仅要求权力(权利)、职责(义务)的法定,而且要求对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有法律依据。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内容等都应当由法律规定。否则承担责任就很难做到。
3、责任能力
行为主体不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即使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也不被追究或者承担行政责任。对行政主体来说,其责任能力的确认没有特殊的要求,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就可以;而对行政相对人中的公民而言,法定责任能力的认定,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年龄、具有正常的智力等,否则即使有行政违法行为存在也不能追究行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对行政相对人中公民责任能力的规定。
要知道我国制定的行政法主要是为了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可是因为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家公职机关单位当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行政违法的行为。只要满足行政违法的要件,就将会受到严厉的处分以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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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专存在。
(2)违法属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才能适用行政处罚。
⑻ 关于行政处罚立案的要求。
要求:
一、发现违法行为。
“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
它部门移交及违法嫌疑人主动交代等;这里的“违法行为”不是指已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行为,
只要求简单的符合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即可,包括有明确的涉嫌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及初
步的证据资料等。
二、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应理解为首先违法行为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地域管辖范围、
职权管辖范围、级别管辖范围;其次,对该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证属实,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制
裁后果(即有违则,有相应的法则)。
总结起来,立案的具体可操作的条件有:
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2)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
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8)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扩展阅读
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节一般程序
第七条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
执法机关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第九条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第十条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