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个体户餐饮业怎么交税
『壹』 营改增后餐饮业税率营改增的好处
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是3%。
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是6%。
一、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缴税情况。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贰』 餐饮业营改增后 如何交税 税负有什么变化
1、餐饮业是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的生活服务业之一,在“营改增”完成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税率为5%,而“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2、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例如,一家餐馆月营业额10.3万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5150元(103000×5%)的营业税。但“营改增”后,在征收率为3%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3000元[103000/(1+3%)×3%]的增值税。按照这一比例,“营改增”将让餐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41.75%。显然,相比当前的税负,“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定会降低。此外,餐饮业还有很多都是个体工商户,而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存在起征点,对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饮企业,原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过渡期,应该还会延用之前的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增值税。
3、“营改增”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餐饮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而消除重复纳税。例如,一家餐馆每月购买适用13%税率的原材料20万元,购买适用17%税率的酒水、饮料等原材料1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成本,该餐馆每月营业额为20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每月应缴营业税为10万元(200×5%),“营改增”后,每月应缴增值税为7.57万元[200/(1+6%)×6%-〔20/(1+13%)×13%+10/(1+17%)×17%〕],应纳税额相比之前也降低了不少。
『叁』 个体工商户想开发票,餐饮业一般交多少税
餐饮行业需要缴纳的税款主要有:
1、增值税:营改增后,营业税由增值税替代,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税收优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3%;
5、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为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25%,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小规模餐饮业交税:
餐饮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等.
(一)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缴纳.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三)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费2%.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5%.
(五)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
(3)营改增个体户餐饮业怎么交税扩展阅读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5%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1%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城建税、地段,5%的城建税、如果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下、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如果月定额在5000元以下,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5000元或者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上,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月定额的是要补税的.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肆』 餐饮业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实行季报(一个季度报一次),月度不超3万,季度不超9万,免税
『伍』 个体餐饮业的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餐饮发票税率是6%(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
为让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1100万户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尽可能享受改革红利,税务部门近期在全国开展了新一轮政策大辅导。日前,针对纳税人反映较为集中的政策疑难点,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进行解读,回应关切。
“餐馆、饭店等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不属于销售货物,不用按照17%缴纳增值税。”林枫表示,根据营改增后相关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最低的6%税率。
(5)营改增个体户餐饮业怎么交税扩展阅读:
餐饮行业的会计营改增后税负变化,在“营改增”完成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税率为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已明确约定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2016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一、营改增后的变化如何交税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餐饮业营改增后税负如何?
1、小规模纳税人
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
2、一般纳税人
在餐饮业增值税税率已确定为6%的情况下,相比之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5%,上升了1%,税率虽然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但应税销售额会降低很多,整体来说缴的税比现在还是少的。
『陆』 餐饮个体户如何纳税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5%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1%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城建税、地段,5%的城建税、如果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下、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如果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下,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5000元或者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上,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月定额的是要补税的。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6)营改增个体户餐饮业怎么交税扩展阅读: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
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柒』 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如何缴税
1、餐饮业个体户,若是定额税的,按定额缴纳;
2、 若是按营业额征税的,那计算如下:
营业税:当月营业税×5%
城建税:当月缴交的营业税×7%
教育附加费:当月缴交的营业税×3%
地方教育附加费:当月缴交的营业税×2%
个人所得税:按“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交。
『捌』 营改增后饭店怎么交税看到一则消息,打包和堂食税率不一样为什么
营改增以后,饭店销售与外卖缴税有区别。饭店属于餐饮,适用税率为专6%,而属外卖属于商品销售,适用税率为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定义,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因此,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必须同时具备,没有饮食场所,单纯的外卖企业不是餐饮企业,应为销售货物。
《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