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聘用法人的问题

法人代表并承担公司经营中的一切法定义务和责任。因此在重要的、决定性政策、财务、税务、贸易合同中必须由法人审定批准,否则无效。这里要注意的是针对法人并非公司人员进行的任何协议都是非法无效的协议。

Ⅱ 聘用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有什么风险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应当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Ⅲ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能聘任他人做法定代表人吗

可以啊。
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也可以当啊。

Ⅳ 企业法人可以聘请吗

我现在就是一个挂名法人,通过查阅一些法律资料我了解了很多这方面的问题,我是在不懂法的情况下才做了朋友公司的法人,现在我想退出法人,说点不好听的,如果我想走极端,和朋友对着干,我会在不让自己担责任的情况下强行退出。

你与聘请法人私下的协议在法律上是不会升效的,就算是你花钱找律师给你办好了,也只是你给自己买个心里安慰而已,一旦发生冲突,你们都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你设想一下:如果聘请法人也能私下签定协议,可以在法律上升效的话,那么,所有不愿承担法人职责的老板都去聘请它人来做挂名法人了)

你要请别人做是因为你的身份不方便开公司吧
如果你自己不肯做的,建议你找人品好的比较熟悉的朋友或亲戚,(前提还是人家也相信你,必竟是合作关系,时间久了肯定会有摩擦)

你请其它人来做法人,以我个人的角度看,除非你请的是亲戚朋友还好说,如果你请的是外人,那么你们之间会有很多后续问题要处理,比如你聘请的法人,和你签定了某种协议后,突然有一天与你的思想有分歧不想当法人了,而你马上就要有一笔合同要签,此时为你聘请的法人不想给你办事,不签字,给你造成损失,你能怎样?你用你们之间的协议去告他,你会赢吗?就算你赢了,会挽回你的损失吗?
说的严重点,你聘请的法人与你不和,自行去工商部门申请退出法人,对你会造成不必要的的麻烦,谁为你承担?

这些小问题你都要考虑进去,还有很多的大问题,总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考虑周全。

Ⅳ 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自然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吗,是不是还得另聘一个法人

公司法人非常希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以谋取更大利润。随着自身规模的不断膨胀,公司法人具有投资举办更多实业的能力。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既易于分散投资风险,同时也可减少复数股东之间的摩擦。个人企业主和公司法人为了实现有限责任对自己的保护,只好寻找一名或几名挂名股东来组建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以规避《公司法》中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须为复数的规定。一人公司往往是它们实现多行业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的最佳选择。
股东是一个法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比股东是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多,因为股东是一个法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都是一些大型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比法人独资公司要轻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