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人例子
1. 商自然人、商法人、商合伙这三大商事主体有什么优缺点呢区别也可以。
商事主体:依商法规定、独立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商事主体的特征
必须是商法上确认和规定的主体
必须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
必须是商事活动的参与
·商事主体的构成要件
名义独立:无论何种商事主体类型,都必须拥有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商号)
资产分割:必须拥有独立于投资者的财产
经营自主: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活动(组织体的共同意志)
责任有限
商法人中股东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后果承担独立责任
商合伙先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相对独立责任,不足部分由合伙承担无限责任
商个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但一般先以其经营财产赔偿为主,商个人的资产相对其生活资料仍有一定的独立性
·商事主体的分类
是否以登记注册为要件
法定商人:从事法定的特定商事行为的商人,不以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为要件
注册商人: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以其核准的营业范围为其商事行为的商人
任意商人:依法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商人,有登记的权利而无登记的义务
依照商行为和商事主体形态相结合的标准
固定商人:以营利为目的,有计划反复持续地从事商法所列举的特定的营业行为的商人
拟制商人:虽不以商事行为为职业,但商法将其视为商人
依照经营规模的大小
大商人:“完全商人”,以法律规定的商行为为经营范围,完全符合法定标准的商人
小商人:“不完全商人”,营业规模小,设备简单,经营范围较小的商人。小商人一般不适用有关商事登记、商号、账簿之义务性规定
以组织形式责任制度为标准
商自然人:独立从事营利性行为,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公民个人
商合伙: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商法人:依照法定条件、程序设立的社会组织,拥有自己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什么是法人求举个例子。。。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人是一个单位的集合!而法人代表是指个人。
例子:比如说中国移动这个企业就是法人。而中国移动的董事长就是法人代表!
3. 商合伙与商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出资者对于两种抄主体袭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主体,对于出资者来说,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果商法人资不抵债,需要破产时,出资人仅以他当时投资时所出资的金额承担责任,无需以个人其他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而商合伙企业的出资者对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商合伙的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的合伙人要对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以个人的资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
4. 商法案例
1、劳务出资不合法。只有合伙企业才允许劳务出资。实际出资只有400万元。
2、无形资产占出资比例不合法。本案中无形资产出资共为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而法律规定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
3、公司成立5年后抽回出资不合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分别在A、B两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合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子公司),不能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5. 举几个是企业但不是企业法人的例子
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执照,如果执照上写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这个企业就是企业法人。如果执照上仅仅写了“营业执照”,那么就是企业非法人。
6. 表见商人是什么样的商主体,能举个例子吗
我是一个企业,想从你那里买东西进行生产,没钱~ 打白条你不肯,怎么办?? 所以要有一个信用作为依附是不! 商业承兑汇票恰恰是在这样一个纠结中产生的,当然作为企业,如果我破产了,这钱就玩完了,就赖了! 能开这种票据的基本上信用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你在银行的存折可观,银行说不定会给你贴现(只是说不定),但是要收你一定的贴现息,如果到期人家再不给你钱,银行就会问你要,所以怎么说都是你吃亏!!!
7. 商法人与民法上法人的联系和区别。
商法人与民法法人有一定的区别。商法人是商法赋予一定社会组织以法律上的人格,这种人格,使商法人成为商业法律关系的主体,使它具有了主体所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体地讲,商法人与一般法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依照法律不同,商法人是依照商法规定而成立的社会组 织。依据法定程序不同,商法人是依据商业登记而成立的活动的内容不同。商法人是仅限于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的集合体。比如公司、社会团体,工商户等。
而民法法人相对比较广泛,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但是在中国因没有公布商法典,现实中没有对商法人与一般法人加以区别。
8. 商中间人与商个人、商合伙、商法人有什么关系
商个人,商合伙,商法人是根据经营者的组合形式区分的。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注册登记制度,不同投资人责任承担方式,在交税或者起诉时法律规定也不一样。
商个人一般就是个体工商户,商合伙一般就是几个合伙人一起的合伙企业,商法人就是通过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企业。
商中间人是根据经营者具体从事的工作活动确定的,主要包括中介业务,居间业务等起连接作用的业务。
商中间人可以是商个人,商合伙也可以是商法人。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