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能否向公司借款

公司登记事项中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意义是什么?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出资回额,实收资本是公答司实际收到股东缴到公司的出资。作为公司的?我们登记过程中,特别是设立登记记和增资变更登记,普遍存在“垫资”现象,为了达到一定注册资本数额,向中介机构或银行借来资金资金进行注册,注册后,又以股东的名义向公司借款,用向公司借来的款项归还,公司的资金被股东借出后,账面反为其它应收款,而实际公司的运行资金几乎为零,即实收资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均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净值”,只有股东自己知道公司的净资产是多少。工商监管部门又不能以股东向公司借款定性为“抽逃注册资金”,所以,注册过程中,普遍存在垫资现象。中介机构或个人利用这种“垫资”手段,放“高利贷”,以满足一大部股东因自身缺少资金但又对需要营业执照的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对一些行业的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而实际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成了一个虚拟数字。因此,实收资本的统计毫无意义,建议按《合伙企业法》中对出资的规定,去消公司法中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进行登记的规定,事实上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己毫无意义。

2.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股东可以借钱给公司吗扩展阅读

股东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股东可以向公司基本户借款吗

股东贷款:公司可以向法律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增资需要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筹集资金后还要重新进行验资,变更工商登记。而向股东贷款只需签订相关合同,从程序上、时间上贷款均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