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验照如何处罚求解

个体户超过验照期限还没有去验照的,
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还有《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没有罚款这一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
如果在责令限期验照之后还是没有去验照的,则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吊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没有参加验照是没有处罚依据的。

2. 个体户营业执照没有去验照会被罚款么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八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对其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对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两年没去年检, 现在去年检 要罚款吗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两年没去年检, 现在去年检不会罚款的。

个体工商专户的年度检查叫验照,不是“属年审”。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 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及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所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逾期验照没有任何罚款的规定。

(3)个体户逾期没有验照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营业执照-网络

4. 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过期两个月了怎么办

1、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过期2个月没关系,只要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即可。

2、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3、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4、没有按时进行年报公示的处罚规定是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个体户逾期没有验照扩展阅读

1、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年检

网络—《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5. 个体营业执照没年检,怎么办

1、个体户的年度检查叫做验照,企业的年度检查才叫做年检。

2、个体户超过验照期限还没有去验照的,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实施细则》,还有《个体工商户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都是没有罚款这一规定的,
一般责令限期验照,假如还是不去验照,则收缴营业执照,并吊销。

如果当地省级政府有逾期验照应当罚款的规定
则可以罚款
罚款金额具体情况以当地省级政府的条文为准

3、个人意见:没听说过哪里的政府出台了没有验照而罚款的法规,国家国家工商总局是绝对没有这个规定的

网络知道里面有些人
不懂装懂
个体户没按时验照而要交钱的,只不过是当地工商部门接机敛财,蒙骗经营者交一些所谓的会员费而已!
经营者应该问清楚究竟是什么费用才缴纳,而且必须取得发票!

4、如果个体户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是不可能再恢复的了,重新办一个营业执照吧,办营个体户业执照很容易的。

6.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预期未年检应如何处罚

商部门对于逾期验照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
如果责令限期申请验照之后,个体工商户还是不参加验照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吊销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从始至终,都没有对没有验照的个体户进行罚款的规定。
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法律上这个个体户就是不存在的,工商部门可对该个体户以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罚款。
所以建议赶紧带上以下验照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有前置许可文件的(例如什么食品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等证件),带上这些证件的复印件,(这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到你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个表格、给营业执照盖个章就行了,补办验照手续。

7.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年检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抄营业执照没年检,不会被罚款,但是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你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8.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没去年审会有什么后果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8)个体户逾期没有验照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和管理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