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全流通
A. 如实控人既不是董监高,又不是持有5%以上的股东,且股份全流通,其买卖时适用证券法第47条规定吗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同时,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减持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3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不受限制。
B. 全流通的股票为什么还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是什么关系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C. 股市全流通时代是什么意思
股市全流通时代通俗的说法就是指:上市公司所有股东都可以随时买卖自身持有的股份,并且今后的股市随时面临着大股东减持套现的压力。
因此如何选择上市公司将是投资股市中最关键要素。因为稍有不慎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投资亏损。
D. 股票成为全流通股后,对大股东持股比例是否有要求
如果是民营企业,如创业板是没什么约束的,卖光了不做股东就是了,但每减内持5%需要公告,同时半年容内不能反向操作,就是半年内不能在买如。
如果是国有企业,国资委有控股要求,买和卖都不是一个人决定的,大股东减持的约束在国家对该行业的控制。股市没有具体约束
E. 股票的非全流通和全流通各是啥意思.
由于我国股市形成的历史条件比较特殊,我国形成的股票的类型和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两大类。
1.可流通股股票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币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这种股票中,它又分为社会公众股和职工内部股两类,其中社会公众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行的股票,而内部职工股严格来说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购买的股票,其购买方式、价格及上市流通条件都与社会公众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股票。之所以称为法人股,是因为在这两个系统内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参与认购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这两个系统内买卖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还有在美国证券交易系统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时由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认购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专门向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而成的。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国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确定,其上市转让难以操作;其二是在发行股票时,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会公众股条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高达2/3,其上市流通会对现在的二级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发展,这一部分股票必然将会进入沪深股市的二级流通市场。
F. 上市公司得股票是全流通得好,还是部分流通得好,为什么
部分流通易于拉高出货,扩大泡沫,散户喜欢抄底,将来解禁就有人接盘!就这么简单。一上市都是主升浪,都有巨大泡沫,这点要清楚,只能快进快出!
G. 全流通是什么意思
全流通 我国股市成立时制度上比较特殊,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即在交易所公开买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分置”或“全流通”问题。一般投资者购买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比如大股东(一般都是非流通股)并不关心股价的高低,(反正不能卖),他们可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但对全体股东(公司)不利的事而不必担心股价会跌,比如转移利润、为他人贷款担保,有的大东股甚至将流通股东看作是“提款机”,把流通股东出的钱当成不要成本的“善款”。这极大的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
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让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买卖,也就是“全流通”,让股市在制度在走向完善,让其正常发挥作用。
这项改革有很多困难,制度上的、利益上的、操作上的等等,其中之一就是利益的再分配。
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大都很低,而流通股东的成本很高,比如以前的国企改制成股份公司时,按净资产折价为国家股,后来发行现流通股时则按几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发行,当时由于国家股不能流通,发行时也没有太多问题。现在如果都可以买卖了,对流通股东就很不公平,这就需要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来获取“流通权”,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对价”。
H. 关于股票全流通的问题
股票为什么要进入全流通,就是要把大股东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拴在一块儿,如果不让大股东持有的股票上市,他就不会关心自己的股票价格的高低,圈来钱即达到目的。如果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全流通,他可以按市场价格套现,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大股东大量的抛出自己的股票,会造成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但大股东最了解自己的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前景,他认为未来的经营前景一定会好,会获得较大的利润,那么他的股票价格也一定会上升,到那时他可以抛出少量的股份而收获较多的资金。如果大股东认为自己的公司未来前景不是很好,整个行业又处在低迷时期,且股票市场又处在熊市中,他才会大量抛出自己的股票,来保住自己的资金周转,反过来如果在低迷时期他大量的抛出了自己的股票,他所持自己的股票比例就会降低,如果被有实力的集团慧眼潜在前景,而大量买入他的股票,那么大股东的宝座就会让出,被别人收买去做了大股东。因此大股东也不会轻易地抛出自己的股票。
至于资金的流入流出总量来讲是平衡的,但一般讲的资金的流入流出是指大机构或基金、券商等的主流资金的流入流出,他们的对手盘就是散户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