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定期定额方式征税的个体户如果营业额超过了原定额的20%,算不算偷税如果算该如何处理

每个月按定额缴纳税款不就行了!你又没有记账谁知道呀!

不过按国家法律规定,如果超过20%,应该到税务机关去重新调整核定的税额.这一点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税款通知书》上应该写的很清楚。

Ⅱ 个体户的税收定额是多少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版关重新核定定权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浙江税务机关(国税和地税)规定:经营户连续3个纳税期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20%(含)以上的纳税人,应对纳税人应纳税收入额进行调整。
所以个体户营业额定为20000元/月,在定额20000元内按定额缴税,超过20000以上,可以开票,但需要另行缴税。经营户连续3个纳税期超过定额20%(含)以上的纳税人,应对纳税人应纳税收入额进行调整。
请查看本省级税务机关的政策规定。
以上回答供参考。

Ⅲ 个体户定额税超出了怎么交税

个体户定额税超出部分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3)个体户营业额超过定额税扩展阅读:

个体户定额税缴纳要求:

1、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2、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

3、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Ⅳ 超过定额税的营业额怎么缴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
应交税费-城建税
350
其他应付款-
教育附加税
150

Ⅳ 个体户定额税超额问题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第十三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据此文件规定,如果税务核定的定额小于发票开具金额,按照发票开具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1+3%)×3%。
如果发票开具金额小于税务核定的定额,按照税务核定的定额缴纳增值税。
问题补充回答:第一月超额补税,第二月就有可能不开发票,按照定额缴税。

Ⅵ 个体工商户定额税如何规定

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6)个体户营业额超过定额税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Ⅶ 个体工商户超出了定额如何缴税

个体户定额税超出部分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定额户每月应向税回务机关申报其实际答经营额和收入。申报金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金额纳税。申报金额低于限额的,按限额纳税。具体报告期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操作量和收入的家庭的当期固定固定量超过一定范围的固定金额,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支付税务报告的期限内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7)个体户营业额超过定额税扩展阅读:

个体户定额税缴纳要求:

1、是通过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业务金额和收入家庭固定配额执行前期的配额超过配额,或业务数量和当期收入金额超过限额一定范围内但未能与税务机关报税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应当恢复税收和征收滞纳金。


2、定额户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停业书面报告;提前复工的,应当在复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复工报告书。


3、需要延长停业期限的,应当在停业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

Ⅷ 个体户的定额税是多少

自2011年11月起,国家提高了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各省区市大部分都规定,月销售额低于20000元的,不征增值税;超过的,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只要达到起征点,每月最低缴600元增值税。
税务部门核定税额,主要根据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