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人落户
1. 如何在昆明落户
昆明2010年最新购买住房落昆明户口政策:落户主城
只需购房面积达人均标准
凡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另外,凡在以上范围以外的8个县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而且不受房屋面积限制。
但是,迁入人员需无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而且待改造的拆迁房、城中村、筒子楼不属于购房落户范围。
非集体户口的市民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买的房,只有在贷款结清之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五华、盘龙、西山、官渡4区的居民申请落户可以就近到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户政窗口办理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你可根据你的居住地到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户政窗口办理
2. 请问这样要如何在昆明落户啊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应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二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证明,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异地安置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需是直系亲属)或住房证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证明中需证明姓名、性别、住址、年龄、民族、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办理情况,何时入伍注销户口等情况),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身份证快证需四张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转业干部安置入户:须持市退伍办户口介绍信,区武装部预备役军官登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依据本人档案注明入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自谋职业的由退伍军人安置办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身份证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须持释放、解教、假释、保外就医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四张,由入户地责任区民警签字后,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入户:须持《生育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随父入户的:须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随母入户的户籍证明,《生育证》(外地《生育证》须到入户地“区计生委”审核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地《出生医学证明》须到区妇幼保健院审核盖章),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时收缴《生育证》原件和有关证明。
计划外、非婚生婴儿入户:凭市局、分局的审批手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入户地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弃婴入户:凭市局的审批入户手续,《收养证》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往市外的:
1、 本市居民要求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委、劳动部门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4、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参与分配由学校迁回原籍的:凭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出具的不参加毕业分配证明(留存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注销:
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退伍入户时发还本人。
逮捕、劳教户口注销:凭本人户口簿和逮捕、劳教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出国人员户口注销:居民出国出境超过一年的,应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回国入户时发还本人。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其亲属须持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1、 居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 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持居(村)委会或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 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
注意: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同时应缴销其居民身份证,登记造册,剪去身份证印章部位一角作废。
立户、分户
1、 立户:因移居、分房等需申请立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到派出所编排门牌后,办理立户手续。
2、 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户立户
1、 集体户立户的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五年以上租赁房屋合同的),企业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要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到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变更民族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变更:
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省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4、 派出所户籍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入错需更正的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人员需监护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不需身份证)
3、 性别入错的原始证明材料;
4、 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 派出所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指南
一、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郑州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二、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三、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四、办理快证:有特殊原因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申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四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打印《制作居民身份证“快证”通知书》后,将正联交申办人到分局户办大厅审核盖章后到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所制证。
五、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 我想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把户口迁到昆山,我想请问一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点...你得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工商局去咨询、别在这儿打听....
4. 如何在昆明市落户
集体户口一般就是人才市场托管的大户口,
或者你们公司有指标可以每年落几个户,
还有就是上面说的买房子就可以落户,
对学士学位的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因为现在本科太多了。
5. 在昆明如何才能落户,昆明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1.在昆明居住10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持十年的外来人口居住证到发证的派出所申请。 2.买套100平左右的房子,可以落户。 3.与昆明人结婚
6. 在昆明落户难不难,怎么才可以落户
首先您得在昆明有房,买房时到派出所查一下是不是空户,或者叫卖房者提供空户证明,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22.75平方米能落户一个人,小孩必须和父母一起,不能单独落户。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填申请表办准迁证了,三个月内回户口所在地办迁移证,再到派出所落户。需要注意的是原户口的低保就会没有了,申请表上有说明。
接下来按照以下步骤就可以申请落户了:
1、落户申请。
2、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通过银行按揭的需要提供银行按揭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3、申请人在四个主城区内就业的就业证明(含高新、经开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若要接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在昆明四个主城区购买的2年(含2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5、人均住房面积必须达到18平方米。
6、2015年12月31日前户口已落在四个主城区内的申请人要接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不受在昆明四个主城区购买的2年(含2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人均住房面积必须达到18平方米的条件限制。
7. 如果是法人的话户口能移过来吗
这是户口迁移的几种类型,你看看你符合哪一类。如果有的话就可以迁移,没有的话就不能转户口。
户口迁移 - 户口迁移居民分类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买卖)合同原件(留存复印件);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8. 外地户口在昆明这样才能落户
户口迁往市外的: 本市居民要求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立户、分户 1、 立户:因移居、分房等需申请立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到派出所编排门牌后,办理立户手续。 2、 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户立户 1、 集体户立户的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五年以上租赁房屋合同的),企业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要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到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个人取得昆明市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即主城区”及呈贡县范围内,银行贷款未结清的按揭房除外);单位具有合法产权,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但尚未出售产权给居住人的住宅。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收入、能自食其力生活、不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政策: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申请落户。 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主城区及呈贡县以外的9个县(市)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9. 昆明落户规定
去年开始,昆明市《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实行凡是购买了商品住房,且实际居住,但户口不在购房所在地的购房者,人均购房面积满足不低于22.72平方米,可根据购房面积大小,将3人以内家庭成员(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是父母)户口转入购房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 你朋友具若具有以上条件,即持有房产,可以直接给孩子上户口。或者你朋友双方都是单位分配住房居住的在职职工,配偶双方均是昆明市集体户在册人员,当年新生婴儿也可随父或随母在单位集体户内落户。 若以上条件都不符合,即你朋友,和你朋友的配偶只有你朋友是昆明户口的话,则只有随另外一方进行落户。 并且,以上条件皆针对你朋友的第二个孩子为合法生育,若你朋友的小孩非合法生育,即计划外生育,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 5、县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提供原件) 6、缴纳社会抚养金收据(已接受处罚者出具)。或公安办证中心开具“计划外生育婴幼儿上户联系单”,将第三联交申请人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二联交同级计生部门留存。满1月或接受处罚后到原受理材料的办证中心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