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追究法人
Ⅰ 刑满释放后几年内不能做法人
刑满释放几年后才能做法人根据情况不同时间也不同,分别为3年-5年。
如果是因版为犯有贪污贿赂罪权、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都不能做法人。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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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做法人的情况: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2、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5、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Ⅱ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原则的法定情形有哪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Ⅲ 工商企业执照四年没年审,工商局能不能追究法人责任(不在经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年度检验制度是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法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办理年检手续。 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应当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每年5月底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交回执照正、副本,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后发还。
第六十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作出 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九) 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十) 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年度检验;拒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Ⅳ 股份有限公司欠款不能追究法人的吗
有限公司只对出资额负责
Ⅳ 起诉公司!公司无力偿还!可否追究公司法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务用公司法人财产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不过,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具有公司股东身份,那么,在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Ⅵ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规定是什么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专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