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属于非法人企业
① 为什么分公司就是非法人,而子公司就是法人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衍生而来,是有独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责任由自己承担,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特点: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子公司的特点: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 分公司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吗
1、非法人组织概念。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2.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采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在国内 二者性质是一样的
③ 我公司是分公司,是企业非法人。那是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是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经营单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内活动的分支容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④ 分公司是法人吗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吗
分公司是非法人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本公司的一种代理机构,它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
法人在与其签定合同时需要看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看营业执照中关于总公司关于对该分公司的授权.分公司进行营业活动的法律后果是由总公司承担.
与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其不是法人.所以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首先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进行的签定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⑤ 分公司是非法人分支机构吗
1、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是不是独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2、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1)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自认,其民事责任有公司承担。”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诉讼,但无力承担责任时,要由公司承担。因此a公司要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子公司尽管有控制,被控制的关系,但各是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互不连带。所以a公司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牵连到某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⑥ 分公司非法人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
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内一地区,要按照跨容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预缴税款时由总公司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分配企业所得税税款,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进行预缴,年终由总公司进行汇算清缴 (具体办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
⑦ 为什么一个分公司(非法人机构)的营业范围,不能是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关于补充问题。
无论公司经营方式(如:生产销售、建筑劳务等)如何,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只能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不得经营总公司营业执照注明范围以外的项目。
题中“工商局按我总公司营业范围定我分公司营业范围,不允许我分公司营业范围在总公司营业范围内办理营业执照”一句,表达的意思是否为:工商机关以总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全部经营范围来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不允许分公司以总公司经营范围中的一项或数项来确定经营范围。
如果是这样的话,而题中分公司只希望登记总公司经营范围中的一项或数项,则可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沟通,请求其出示相关的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等。
另外,如果企业(包括分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大于实际经营范围的,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并不会介意。
⑧ 分公司属于法人吗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与之区分的是子公司,子公司就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