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和王某同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去年,王某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便将其所持公司的12%的股权卖给了

问:我和王某同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去年,王某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便将其所持公司的12%的股权卖给了我一般,也就是说我从王某手上买走了公司6%的股权,加上我之前持有的公司11%的股权,我所持公司股权份额为17%,而王某手上还有6%的股权。但是今年召开的股东会上,股东在行使表决权的时候,公司并未承认我新购买的6%的表决权,仍将其算在王某的头上,我想请问一下,我购买王某所持股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债权投资也称债券投资,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

2. 股东、董事长、经理之间什么关系

董事长、总裁和CEO的权力详解

自从信息产业兴起以来,尤其是网络股泡沫产生以来,“”在中国骤然成为一个流行词汇。总经理和总裁们纷纷改称CEO,这个缩写词比它的中译版“首席执行官”更简洁,在中国人心目中更有神圣感,于是便出现了今天CEO满天飞的局面。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骄傲的在名片上印着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尔这样年营业额上百亿的大企业总裁也要求别人称他CEO,但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个英文缩写词的实质内涵。

董事长,总裁,CEO,这三个公司领导者的称谓不仅仅是文字游戏,它包涵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与其说是权力的基础,还不如说是义务的基础。如果权力变成了一种享受,甚至连权力拥有者的称谓都变成了一种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顶。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总裁是President,首席执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这是众人皆知的。但媒体并没有意识到这三个称谓的微妙差异,经常把President译成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CEO有时候又被译成总裁,情况十分混乱。

Chairman这个职务可能是现代公司管理层最早确定的职务之一,因为它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会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东大会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东联名呼吁召集,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论上讲Chairman也可以随时解除他们的职务;不仅如此,Chairman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许多事情的CEO被罢免,却依然保留董事职务;即使他没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东往往也会允许他在董事会继续呆下去。

董事会不是一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立法性质的委员会,这就决定了董事长和董事们之间没有真正的上下级关系。一位强大的Chairman可能拥有真正的生杀大权,这种大权有时候来自他掌握的多数股份,有时候来自他的人脉资源,有时候来自他早年积累的威信,这时董事会不过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须真正对他负责(不仅仅是名义上的负责)——比如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的李嘉诚,他们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职务,但对于行政事物他们一样拥有最高的发言权。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种荣誉性职务,就像英国女王一样,拥有无比尊荣的地位,却从来不说有分量的话。尤其是资产特别巨大、股权特别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车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东及行政人员的关系非常复杂,Chairman只是一个德高望重、用来维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开董事会没有任何权力(就连召开董事会都是应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许说错了——准确的说还是有一点权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嚣张,以至于大部分股东一致决定发动政变把他搞掉的时候,Chairman经常是政变的主脑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小约翰•D•洛克菲勒就发动过一次非常著名的宫廷政变,那是在20世纪初期,他是一家铁矿公司的董事长,总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与小洛克菲勒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最后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开一次特别股东大会来审议罢免总裁议案。当时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远没有到达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罗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东的心,最终以压倒优势罢免了桀骜不驯的总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这样下台的,对于一位资深经理人来说,被自己的董事长发动股东赶下台无疑是最悲惨的事情。

President这个词诞生要比CEO早,范围也比CEO狭窄。被称做President的人,无论是总统、总裁还是大学校长、委员会大大,都是有一定权力和社会地位的人,但CEO却可以随便用在哪个行政负责人身上。看过《兄弟连》的人都记得,E连的战士甚至把连长称为“CEO”,连长的上级也称呼他为“E连的CEO”。对于一个清洁工小组来说,组长就是CEO;对于一个极地探险队来说,队长就是CEO,这个词没有任何特权荣耀的成分,只代表着某个范围内的最高执行权和与之相伴的义务。想想中国国内的总裁、总经理们争先恐后抛弃President的称谓,视CEO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实在让人感到好笑——难道他们不知道美英的一个下级军官、一个职工领班都可以叫做CEO吗?

一般来说,在公司内部,President是掌握实权的人;在CEO这个称谓没有诞生之前,President几乎是唯一掌握实权的人。一个公司的创始人经常同时给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两种头衔,但现代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优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一个小股东是不应该成为Chairman的,就好象一个没有王室血统的人即使再优秀也当不了国王。有时候大股东的力量太强大(比如摩根、杜邦这些大财团是许多公司的大股东),以至于President都成为了股东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实权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员手里——比如执行委员会大大,副总裁,财务委员会大大等等,当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沦为大股东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车公司,当时通用汽车创始人杜兰特因为疯狂买空股票而被一脚踢出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杜邦财团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员担任通用汽车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车的历史上Chairman一直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尔弗雷德•斯隆接任总裁为止。

事实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时候与中国的总经理是一回事情。总经理可以翻译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译成"General Manager",但后者在西方企业中不是一个常见的职位。但中国企业经常同时设立总裁和总经理,如果把总裁翻译成President,总经理就应该翻译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业里经常合二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当中),即我们所说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你称呼他President或CEO都无所谓;你也可以在礼仪场合称呼他为President(强调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场合称呼他为CEO(强调执行权和责任)。

在少数情况下,董事长、总裁和CEO都是同一个人,我们称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或“董事长兼总裁”(称呼“董事长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实在是太恐怖了,没有必要),这种兼职大部分由公司创始人拥有(如比尔•盖茨),有时候也是因为公司的传统习惯(如韦尔奇,按照通用电气的传统,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而且不存在独立的总裁职务)。

看到这里,大部分读者恐怕会有点头昏脑涨,连我自己都昏了头——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职权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经常是同一个人,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两种职务分开呢?答案比较复杂:第一,因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一个人的精力无论如何不能处理,必须有两个地位平等的最高执行官;有的时候,一家公司同时拥有两个优秀的领导者,有必要为他们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变成了两个人。

第二,二战结束之后,欧美大公司的执行权又发生了变化,演化为“重大执行权”和“日常执行权”两块,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针、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较大规模的投资等属于“重大执行权”范畴,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规模的投资等属于“日常执行权”范畴,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说CEO是总理,那么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总理,如果这两个职位不属于同一人,那么CEO的地位稍微高一点。

我没有调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么时候分开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发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号称“蓝血十杰”之首的麦克马纳曼担任福特汽车的President,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历史上第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行政权,因此他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头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历史上CEO职务流行的开始。

从那以后,公司最高执行权掌握在两个人手里变的司空见惯,有时候CEO对总裁有很大的优势,有时候又是总裁乾纲独断。1999年左右,比尔•盖茨曾经任命一位新的微软公司总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长兼CEO的职务;许多媒体报道说是盖茨“辞去”总裁职务,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把微软公司的总裁和CEO两个职务清晰的分离开来,并把日常执行权授予总裁,这谈不上什么辞职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这三个词的关系虽然错综复杂,但我们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实质。简单的说,Chairman是股东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仅仅是一个礼仪职务,一个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来说是某位大股东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着公司的日常行政权,既可以译成总裁,又可以译成总经理;President这个称谓包含的荣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经常用于礼仪场合。许多时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个人,随便你怎么称呼他;但在许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两个人,这时“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才有严格的差异,有时候两者地位平等,有时候CEO是总裁的上级(实际情况很复杂,必须一一分析)。

有时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样,也沦落为一种无足轻重的礼仪职位,但至今从没有听说过CEO变成一种礼仪职位——除了在中国。在中国,无数的经理人疯狂地给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为这就是跟世界接轨,就是拥有了最高的荣誉与地位;他们不知道,CEO这个词在西方没有任何荣誉与地位的暗示。

3. 公司法案例

案例分析一
(1)应该提供,根据签订的公司章程乙公司有权查看。
(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也包括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甲公司其他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能少于228万

案例分析二
(1)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该股东应补缴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答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不会追加股东个人财产。破产后,应收款可以以股东名义催收,但涉及到股东分配比例
(3)所以甲应出资20万,不足的160万应有乙和丙承担,丁不承担出资的责任
案例分析三
(1))《公司法》第61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本款规定的即是公司董事、经理的禁止自我交易义务。本案中单某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作主将自己的小轿车卖与公司,系违反禁止自我交易的行为,公司可主张该行为无效。
(2)《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4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

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

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

4. 如何看待大连圣亚公司股东与高层之间的问题呢

这次大连圣亚公司股东与高层之间的矛盾究其本质是双方的争权夺力,但是采取的方式是欠缺考虑的。公司的股东想要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但是高层却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再加上双方缺少必要的沟通,所以才会导致双方都写出炮轰彼此的文章。这样的事情一出,不仅仅影响了公司的股价和形象,更让所有业内的人士看笑话。

不论最后是股东拿下控制权还是高层拿下控制权,等待他们的都只是一个烂摊子。希望他们在最坏结果出现之前好好的沟通,从而解决问题。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股东在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你理解的:最初出资的50万元有限责任,用完就没了,和自己的个人资产无关;
2、股权转让后,王五和孙六也只在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法院不能将王五和孙六的个人资产强制冻结和拍卖。
3、按照你的说法,张三和李四把注册资本用完了,事实上,属于抽逃注册资本,是刑事犯罪行为。

6. 干股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三门峡市叶先生来电咨询: 我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由于我工作成绩突出并有重大科研成果,公司老板给予我10%的公司股份作为奖励,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登记,但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前几天,公司由于一个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判决老板、其他股东,还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我在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时,我经过询问和落实,才知道原来公司注册时老板和原来的股东没有按出资协议履行出资义务。请问,我作为干股股东,对公司的虚假出资情况并不知情,需要承担责任吗?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东会解答:你这个案例属于干股股东的责任承担问题。所谓“干股股东”是指没有实际出资,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并被记载为公司股东的股东。你作为合法的受让人和干股股东,具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你具有股东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该规定(三)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由于你受让该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因此你没有承担连带赔偿的义务,仍应由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你对你不知或不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你举证不能,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在受让股份时,如没有特别的约定,在你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可向原转让股权的股东进行追偿。从上面的分析并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应该积极收集相应证据,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提出有利证据,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法院判决你承担责任,你可向原股东追偿。

7. 多人股东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已发展成为我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国数以千万计的民营企业中,出现了很多企业明星和知名品牌,但也有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倒下去了。这类民营企业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企业管理的问题、公司治理的问题、企业战略的问题等,而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公司治理的问题。因为,公司治理模式决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人、监事会的运作模式,从而也就对企业战略、企业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综观我国很多成功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它们一般都是在创业阶段就建立了较好的适合公司成长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北京用友软件公司、深圳华为公司等。
一、案例:S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时有三个股东:一个是李先生,出资100万元,占有股份34%;一个是王先生,出资100万元,占有股份33%;另一个是由张先生个人控股的民营企业(法人股东),出资100万元,占有股份33%。这三个人都在公司里担任重要管理职务:李先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分管人事财务等部门)、王先生任董事、副总经理(分管采购和营销部门)、张先生也任董事、副总经理(分管技术部门),而且三个人在公司的薪金待遇都一样。这三个人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一些特点:
1、从不召开规范的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2、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是由三个人在公司开办公会决定;3、公司成立后的半年内,三个人都很努力,公司也开始陆续有经营收入了,且有增长势头;4、由于三个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经营管理公司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矛盾和分歧,而且李总经理逐步放松了对两位副总经理的管理、监督和控制;5、公司运营一年后,公司年终决算的税后利润为30万元,为了公司继续发展,李先生、张先生主张不分配,而王先生主张一定要分配,为此发生了冲突性矛盾,致使公司经常无法有效运营,经营业绩很快就滑坡,开始经营亏损。
二、案例分析
S公司由三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创办,三个股东又都是公司董事,同时又都是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因此,这三个人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公司股东、又是公司经营管理者。从案例可以分析出:这三个人都将这种双重身份融为一体了,混淆了公司股东、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职责和义务。这是S公司在公司治理层面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导致S公司走向失败主要因素之一。我们知道,S公司是按公司法规定注册成立的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者、监事会共同组成公司治理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之间理应权责明确、相互制衡。S公司经营管理者基本替代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职能,而公司监事会又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从而导致了S公司出现了很不正常的公司治理模式,严重影响了S公司经营管理和成长。
从经营管理者角度分析,S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就是出资的三个股东,三个人都有很大的利益驱动性,因而,在公司成立之初都很努力、都想把公司经营好而获得较好的回报。也正因为他们的这种投入和努力,使得公司第一年经营业绩还是过得去的。尽管这三个人有一个初步的管理分工,但由于三个人的认识程度、知识结构、管理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同时,三个人都凭借自身是公司股东的理念,因而,在很多时候就形成了谁也管不了谁的局面,使得公司总经理不能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副总经理有很大的自行其事的空间。因此,导致S公司出现了经营管理指令不统一、三个经营者之间的不信任和信息的不对称、经营管理决策失误、经营管理效率不高等诸多弊端。而且,从利益层面看,三个经营者尽管持有公司股份都一样,但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做出的努力与贡献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不能将其经营者利益安排与公司股东利益安排等同起来,必须区别对待。王先生一定要主张分配利润是与这种利益安排有着必然联系的。
从股权结构角度分析,S公司三个股东的股权比例是一样的,这种平均的股权结构不利于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尤其在S公司的创业成长阶段。S公司没有建立正常运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这种平均的股权结构给公司治理模式造成的重大影响尚未充分显现出来。
三、解决方案
S公司是由多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制民营企业,在创业阶段,由于资本实力不够等因素,S公司也象我国很多民营企业一样,公司经营管理者由三个股东亲自担任,而不会从市场上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担任,这种安排是无可厚非的。但由于三个经营者又是公司股东,有着双重身份,因此,安排适合公司成长的公司治理模式就显得至关重要,这也是规避S公司走向失败的根本解决之道。
(一)在股东会层面,必须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规则
股东会尽管不是常设机构,但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
现行实际,经过各股东协商一致后,须达成以下共识:
1、确定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的事项;2、确定股东会表决的方法和程序;3、确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和程序。
(二)在董事会层面,必须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也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须坚决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实际,经过公司各董事协商一致并报请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须达成以下共识:
1、确定须经过董事会决策的事项;2、确定董事会表决的方法和程序。
(三)在监事会层面,必须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规则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
,也是对董事会、经营者行使监督的机构,监事会对
股东会负责,但不能干预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实际,经过公司监事协商一致并报请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须确定监事会职责、基本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
(四)在经营者层面,必须建立和完善责、权、利体系
经营者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坚决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公司运营,同时,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外,公司其他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由经营者负责。S公司经营者有三个,但主要经营管理者只能有一个:亦即公司总经理,因此,在经营管理层面,公司副总经理必须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并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实际,经过各经营者协商一致后,须达成以下共识:
1、确定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自的职责、权力;2、确定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薪酬规定、考核管理办法报请董事会通过;
3、确定公司副总经理的薪酬规定、考核管理办法报董事会备案;4、确定公司总经理竞聘管理办法报请董事会通过;

8. 我在的公司有三大股东,三股东意见分岐,有茅盾。

道教是中国主要宗教之一。因以“道”为最高信仰,认为“道”是化生宇宙万物的本原,故名。东汉张道陵创立的“五斗米道”为道教的定型化之始。南北朝时宗教形式逐渐完备。奉老聃为教祖,尊称“太上老君”。以《道德经》(即《老子》)、《正一经》和《太平洞经》为主要经典。奉玉皇上帝为最高的神。要人脱离现实,炼丹成仙。
所谓道教,是以中国古来的萨满教的咒术信仰(鬼道)为基础,在其上重迭地、复合地吸收了儒家的神道和祭祀的仪礼与思想,吸收了老庄道家的"玄"和"真"的形而上学,并吸收了佛教的业报轮迥和解脱,乃至济度众生的教理、仪礼等,在隋唐时代大体上完成了作为宗教教团的组织、仪礼和神学体系,以同"道之不灭"合为一体作为最高理想的中国民族(汉民族)的土生土长的,传统的宗教。
道教内部门派众多,因分派示准不同而名称各异。
据学理分有积善派、经典派、符录派、丹鼎派(金丹派)、占验派五类。按地区分有龙门派、崂山派、随山派、遇山派、华山派、嵛山派、老华山派、鹤山派、霍山派、武当派等。
而今许多教派式微,尚存的著名教派有北方的全真教、南方的正一教、茅山教、崂山教、武当教、闾山教及香港、台湾的民间道教派别。
综观道教发展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南北朝时期,道教得到帝王贵族统治者的支持,跻身社会上层,这是它的第一个发展时期,唐朝皇族与老子攀亲,自称李耳之后裔,政治上给予扶持,大力推行道教,这是第二个发展时期.北宋真宗开始,用道教麻痹人民陶醉自己,借以掩盖北方强邻压境造成的耻辱,这是道教发展的第三个时期.明代中期,帝王迷信道教,妄图成仙,道教受到重视,并干预政治,参加政府内部的权力争夺,这是道教发展的第四个时期.
本文章仅以最简易的行文方式,总结论述道教的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最基础的理论与相关知识,使那些对于道教陌生的朋友有一个最直接的了解,对于复杂的学术性理论与论述,本文没有太多的讲解,如果您对于道教有深刻的兴趣,不妨多多查找各方面道教资料充实自己的知识.
道教与其它的宗教一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早期教派并非经由同一途径,在同一地区和同一时期形成的,并且在很长时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稳定的教团组织,因而中国道教史的上限极不易认定.在早期存在有符录派与丹鼎派,但其诞生过程相当复杂.丹鼎派注重清修炼养,又有内丹与外丹之分,其前身就是神仙方术和养生气功学,它是由战国时期发展而来的.东汉后期出现的<<太平经>>与<<周易参同契>>开始形成早期道教理论,却无相应的道教组织.魏晋时期的内丹经<<黄庭经>>和外丹经<<抱朴子.内篇>>尽管社会影响较大,其社会组织力量依然弱小.<<老子>>与<<庄子>>也成为道教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源头.由此可见,中国道教产生的过程是多源的,多渠道的和逐渐靠拢而成的.各教派之间互有影响,但基本上又是独立发展,时间上前后相错,并无统一的具体创教时间可言.教名与教徒也没有统一的称呼,道教一词道见于<<老子想而注>>.依此可见道教的产生可以由<<太平经>><<周易参同契>><<老子想而注>>三书看成道教活动和道教实体出现的标志.
早期道教的主要来源与产生的社会背景如下:
第一来源于古代宗教和民间巫术,
第二来源于战国至秦汉的神仙传说与方士方术.
第三来源于先秦老庄哲学和秦汉道家学说.
第四来源于儒学与阴阳五行思想.
第五来源于古代医学与体育卫生知识.
道教的历史渊源诞生于汉末,它是汉代社会的产物,是汉代思想文化的组成部分,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在汉武帝时期直接推动了丹鼎派的形成.另外佛教的传入与兴盛对道教的产生有刺激和推动作用.
<<太平经>>是流传至今的最早的道教经典.它的主要思想就是:1.神秘的气化学说,2.三名同心的调和论.即主张君,臣,民直协调共处.3.阴阳五行的灾异说.4.天人相通的神仙系统.<<太平经>>的神仙系统一为神人,二为真人,三为仙人,四为道人,五为圣人,六为贤人.它具有两个神学系统:即天地阴阳系统.与神仙系统.这两者是平行关系,神人主天,真人主地,仙人主风雨,道人主教化吉凶,圣人主治百姓,贤人辅助圣人.
<<周易参同契>>是道教丹鼎派最早理论著作.其中心思想是运用提示的阴阳之道,参合黄老自然之理,讲述炉火炼丹之事,基本上是一部外丹经.其文字古奥难懂,其真义令人不易捉摸.
<<老子想而注>>是进一步了解五斗米道教义和理论的重要资料.五斗米道与太平道最大不同之处就是它非但没有遭到太平道那样的悲剧,反而在演变为天师道以后,成为道教的正宗.
魏晋天师道在北方的传播与曹操对民间道教的镇压与五斗米道北迁有极大关系.曹操对于信奉太平道的黄巾军采用武力镇压与招降并举.后又因太平道领导张鲁投降,五斗米道的上层人物迁入北方居住,汉中的大批信奉五斗米道的民众也随之迁入北方,促成了五斗米道由巴蜀向北方传播.随着魏晋统治者对民间宗教活动有极大的戒心以及对宗教活动的禁止,五斗米道在道教律令上以及规章制度上极不完善,组织涣散,号令不一,其发展处于停滞.但是在其巴蜀地区及江南地区部分民间道教组织却在形成发展传播之中.如陈瑞领导的巴蜀天师道团,江东的于君道,帛家道,李家道等.另外魏晋之际一些神仙方士的活动这些都促成了道教的传播与分化过程.
葛洪,字稚川,号抱朴子.生于晋武帝太康四年283年.三十五岁时完成<<抱朴子>>内篇及外篇两部文章.内篇论述神仙药方,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的仙道学说,外篇论述人间得失,世事经国治世儒术等.其师承关系为:左慈-葛玄-郑隐-葛洪.其主要观点就是神仙是存在的,凡人可以通过学仙修道成为神仙而长生不死.强调人人后天学仙修道的主观动努力即立志,明师,勤求.
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指出行气在在生气之时,即从半夜以至日中的六个时辰.一天中的另六个时辰是死气之时,在死气之时行气无益.练习时要循序渐进,开始时以鼻吸气,以口微吐,做到吸多吐少,还要吸吐无声达到自己的耳朵听不见,鸿毛放在鼻口之上而不动,要尽量延长吸气后到开始吐气的时间.初学的人心中暗数到一百二十,再微微吐出,渐渐练习到能数一千或更长.最后达到能不以鼻口嘘收,如在胞胎之中,就算掌握了胎息之法.
另记述守玄一之法可以分形,即分身术.一人可以分身出现数十个本身形象.这种分形之道又叫镜道.分形术可以通神,自见其身中三魂七魄,还可接见天灵地祗,驱役山河之神.
另外葛江师授奇宝即:<<三皇内文>>为符道之书之首,它与<<五岳真形图>>是最重要的符咒之书.三皇内文可以禁辟恶鬼,疫气,虎狼山精,五毒百邪等.可以召见司命司危五岳之君.<<五岳真形图>>是一种作为符咒使用的平面山岳示意图.后来变成纯粹的符咒.
葛洪的<<抱朴子.内篇>>的问世,,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他站在上层道教的立场对早期道教所做的历史总结.充实了道教理论,他对后世的道教影响很大.成熟了丹鼎派,也标志了早期道教的终结.
在道教史上,东晋南北朝是一段重要的转折时期,在这个时期,道教由于门阀族阶级的改造,经历了一番重大的变革,从早期原始幼稚的五斗米道发展演变为完备成熟的宗教,从主要传播于民间的道团上升为官方承认的正统宗教,当时中国的南方,是道教发生变革的主要地区.
东晋以来,佛道二教兴盛,需要有大批的新的经典传播其教义.佛教的经典可以向印度求取,而道教只能改造前代的书籍以及供鉴佛教的经文了.东晋以后新的出的道经以<<三皇经>>,<<灵宝经>>,<<上清经>>这三组道经最为重要.即三洞真经.
<三皇经>>在唐代受到官方禁止,现已失传.在<<道藏>>伤字号<<洞神八帝妙精经>>中保留了不少三皇经的道法,其中共有最上乘的九十二枚符咒,这些符文代表某些天神地祗,仙官天将,五岳四渎之君,魂魄邪精的隐讳姓字.修道者得之如按法书吞服或佩带,便可以召神灵役鬼怪.可谓学习道法符咒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五岳真形图>>是一类似印章的图版道士佩之,百神群灵奉亲迎.<<灵宝经>>也是由葛氏家族传播的一组道经.其中<<灵宝五符序>>三卷收录于<<道藏>>水字号.内容为养生求仙之书.上卷为存思服气之术,中卷为服食草木药方,下羊为佩带或吞服之符录以及成仙之法.
总而言之,以五行思想为基础的来构造道教修炼方术,是上述东晋灵宝诸经共同的特点.因而形成了灵宝派,注重斋戒科教,劝善度人,是灵宝派的两个显著特点.这一派的形成与南朝了陆静修,宋文明等道士有密切关系.
<上清经>>是东晋中期以后出现的一组重要的道教经典.上清经的问世及传布,在道教内部开创了一个新的派别-茅山上清派,陶弘景成为南朝上清派的代表人物.在现存<<上清经>>中,诸如金丹服食,导引行气,佩符投简,遁甲隐景,踏罡布斗,高奔日月,餐吸云霞,歌诵礼赞,召神伏魔,禁制虎狼等等道术应有尽有,而尤生守一之功法.<<大洞真经三十九章>><<雌一玉检五老宝经>><<太上素灵洞玄大有妙经>>被称为道者三奇.其内容为心中存想神至面前的存思之术最有特点即存神炼形之术.当今搞符咒术的必须学会存想之术.说明人体中有五神,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志,肾藏精,五藏尽伤则五神离去.,现<<正统道藏>>洞真部所收录的<<大洞玉经>>为南宋茅山传本.
陆静修生于公元406年,为晋安帝二年.他是南宋前期著名的道士.为了适应当时门阀士族阶级的需要,对江南天师道组织进行整顿并与神仙道教融合,成为南朝道教的一代宗师.也成为奉持三洞经典为特征的新道教的大师.建立完善了道教斋醮仪式.他首先创立了在道教史上有深远影响的道教典籍的分类方法.即将道书分为三洞(洞真,洞玄,洞神),四辅(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七大部类.三洞四辅不仅是一种道书分类法,同时也包含着区分道经品级高低和排列道士阶级次序的意思.如修太清法仅能成仙,修灵宝者可以成真,修上清者可以成圣.
陶弘景生于公元456年.历经南朝的宋,齐,梁三个朝代.在当时称其为山中宰相,道门学者.南朝时期的达官显贵纷纷拜于其门下,足见当时之显赫地位.陶弘景在实际研究操作中严谨地将养生术,炼丹术,医药学用之于实践,为道教上清派的最后形成奠定了基础.他将茅山(今江苏南部原句曲山)建成道教上清派的基地与中心.所以上清派在后来也被称作茅山宗.奉魏夫人或杨曦为第一代宗师,以<<上清大洞真经>>为本门正传,供奉元始天尊为最高神,同时也研习灵宝,三皇及天师道经及法录.茅山派的形成标志着自葛洪以来江南士族道教徒以神仙道教改造旧天师道团,创立官方化的正统道教的完成.陶弘景还完善创立了道教的神仙体系,为神仙排定座次.形成三位一估的三清尊神神说.即玉清元始天尊说上清经;上清灵宝天尊说灵宝经;太清道德尊说三皇经.在这一时期内道教又引进了地狱的概念.北方癸地有罗酆山,有六座鬼神宫府.陶弘景将错综复杂的神仙系统统一归纳,集成一本<<真灵位业图>>.将道教出现的近七百名神灵的名讳称 以图谱的形式一一列出.其目的在于使修道者明白:超现实的仙真鬼神世界里也有明确的等级秩序.
在这一时期,道教与佛教与儒教三教鼎立,为了扩大各自的社会影响,争夺作为正宗思想文化的地位,儒,道与佛教之间的矛盾斗争愈来激化,三方展开的唇枪舌战与辩论.尽管这样,但三方又总是能够彼此调和的原因在于三者都可以为封建士大夫所接受,能够被士大夫们兼容并举.
综上所述,东晋南北朝的道教变革,从葛洪到陶弘景,基本上告一段落.道教经过这一时期的改造,已经有了较为完备的教义理论和经典文献,建立完善了自身的科戒仪式和相对统一的教会组织,丰富发展了修炼方术,形成了独特的神仙信仰体系,并扩大了在统治阶级和普通民众中的影响,完成了从民间宗教向官方正统宗教的演变过程.在西晋以后,在少数民族统治的十六国北朝境内,也出现了道教改造旧天师道的事件,形成了寇谦之新天师道和楼观道派.
在北方十六国像张忠,王嘉以清虚守志,修道养生为宗旨,隐居山林,招合徒众的松散道教集团很多.这对于寇谦之(公元365-448年)改革天师道的影响很大.他以著作<<老君音诵诫经>>(现仅存一卷收录于道藏力字号)宣布革除旧五斗米道的一些落后的道法.他以儒家礼法来清整道教组织.反对滥传房中术及反对乱传服食仙方,而特别强调要以斋功为养生求仙之本.其后他又著有<<录图真经>>,这部书不仅是一部改革道教的经典也是一部图谶式的神书.在完成了道教改革之后,寇谦之已经准备下山投奔封建统治者,实现佐国扶命,为帝王师的愿望,以使道教成为官方的正统宗教.由于天师道经过其变革后,适合了鲜卑统治者与汉族门阀地主的需要,加之寇谦之善于钻营与地位显赫的贵族崔浩得到宠信,终于得到了官方的正式承认和支持.在北魏大兴起来.
北魏初期,佛教与道教同时发展壮大,但由于北魏太武帝即位之初,听信寇谦之与崔浩之言,又加之随着北魏统一战争的进展,新征服的关中都是佛教兴盛之地,僧侣地主交通官府,妨碍国家政令统一,甚至有参与叛乱可能,这些都促成了太武帝决心镇压佛教势力的原因.公元444年正月,太武帝诏令灭佛,杀尽佛门弟子.同年九月发生了诛杀高僧玄高事件.后由于崔浩失政被诛杀,寇谦之死去,至公元548年,北魏分裂后,道教与佛教在论较中失败,北齐政权诛灭道教,提倡佛教,从此新天师道团消亡了,于隋唐时期流行的道教宗派,主要是南方的上清派及北朝后期兴起于关中的楼观道了.
楼观道以陕西终南山下的楼观为中心,传播于关中地区.在北魏孝文帝时起以梁谌,王嘉,王道义,陈宝炽,李顺兴等为代表正式形成楼观派.此派受到南方上清派的影响颇深.在其兴盛发展过程中,陈宝炽,韦节,王延,严达等著名道士起了重要作用.在唐朝时期,楼观道成为与上清派同样的待遇的御用道教流派.,具有融合南北方特点的道教.,在学术上形成了注重实用而不尚义理辨析的特点.楼观派虽然受到南方上清派的影响较深,但在神话老子方面却继承了北方天师道的传统.在佛教,儒教,道教三者的关系上,辩论空前激烈.虽然经历了道教被废除,但是道教在这一时期基本上奠定了成为封建上层建筑与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隋唐时期,尤其是唐代,是我国道教全面发展的繁荣时期之一.因隋文帝幼时由尼姑养大,自称我兴由佛法.对佛教非常重视.规定三教的次序是佛为先,道为次,儒教为末.在唐皇近三百年的统治中,道教始终得到扶植和崇奉,居三教之首.唐末的吕洞宾,钟离权成为后来内丹派的祖师爷.
第六章隋唐道教重玄哲学与政治
魏晋以来不大受道教重视的老庄著作,列入道藏太玄部首经,成为唐代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道经.道教在唐代建立起了相当系统化的道教哲学体系.重玄之道即为: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谓道性是指众生禀赋于道或道同一的不变之性.众生即是道,道中有众生,一切有形,皆含道性.
在唐代崇奉道教,即有政治上的利用,也有帝王个人的信仰,但仍旧以政治利用为主.
其一是利用道教神灵来制造皇权神授论,以达到神化皇权和帝王的目的.
其二是利用道教的一些法术来佐国济民,其实质是利用宗教来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其三是利用道教劝善惩恶来维护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
其四是利用道教来抑制或反对佛教,巫教等教派的流传和发展.
其五是利用道教清静无为的思想作为治国之略和养生之道.
其六是利用道教神仙方术以求长生成仙.
自南北朝以来,魏武帝崇道抑佛,梁武帝尊佛崇道,周武帝毁佛抑道,隋文帝先佛后道,唐初是崇道抑佛.武则天是先佛后道,唐玄宗崇道抑佛这些当时的大事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和当时的政治斗争有密切的关系.唐玄宗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崇奉道教的皇帝.在他近半个世纪的统治中,自始至终的崇奉道教,从而把道教推向全面发展的繁荣时期.
唐代前期,道教在理论建树的总体与精深方面,有不足之处,常处于佛教下风.此时,道教中的博学之士以中华文化中的道家老庄之学为本位,吸取佛字中的义理精华,加以融会贯通,对自然宇宙,社会人生等方面的哲理问题提出了诸多新解释与新观念,形成新的道教义理之学.成玄英的道教重玄思想即其代表.探讨成玄英的重玄学说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师承于江东重玄诸家而加以深化完善的玄与又玄说,二是独得于魏晋郭象之玄学思想而加以改造提出的道教自身的自然独化说,三是深化道教哲学理论的道性与真性说.
成玄英的重玄思想其核心即是关于玄与又玄的学说.其内容为:道本无名无形,不可言说,然而无名为天地之始,有名为万物之母,无之与有,虽然名称不同,但同为大道所出.故道的这种深奥玄远的状态称作玄.如果能够悟解道的这种深奥玄义,也就打开了认识天下万物的心智的关键.成玄英的真性说实际表明了这样一条逻辑思信维路向:即道之本性是自然清静的,修道众生也同万物一样,禀赋道性而自然化生,因此众生之本性也应是清静无为的,然而众生赋性成形以后,由于外物的诱惑和干扰,则渐渐耽于物欲.心识迷乱,丧失本性.解救的唯一办法就是静心修道,摒弃物象之干扰,体悟万法虽动不动,而归根复命,静于真性,以达长生久视之道.
李荣是继成玄英之后又一个在重玄思想领域内有独到学术研究和贡献的道士.他著有<<老子注>>现已失传.他认为至真之道是虚极之理,无声无色,无形无名,即不能用语言表达也不能和心灵来认识.然而它却能包容一切事物,弥罗整个宇宙.既然世俗的正面认识方式不足以表达真道的存在,那末只能从反面的否定方式来以体认.真道作为实体,不生不灭,从时间上讲是不常不怕断,从空间上讲是无象无形,从运动变化来说不盛不衰,无所相待,绝对长存.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实体,时空与运动变化是事物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而道排除了所有这些条件,没有任何东西可与它相对,因此,这样的真道其性质是一种无条件的绝对的精神实体.李荣将道解为虚极之理是他在道教义理方面的一个重要贡献.
司马承祯(公元647-735)号白云子,他的道教哲学思想可归纳为:1.道本元气论.就是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2.注重生命科学与养身健体修炼.他又将道教的心法修炼分成敬信,继缘,收心,简事,真观,泰定,得道七个步骤来完成.
道教派别多种,每派中法师品位都有高低之分.所以传授的经文也不同.一般地讲教外人士多称在俗弟子,尊奉正一教后可成为清信弟子,清真弟子,正式入道可称为正一道士,由正一道士再晋升洞神派三皇弟子,无上洞神法师;然后再成为高玄派高玄弟子太上高玄法师;再迁为界玄派升玄内教弟子,升玄法师;再上一级成为洞玄法师,洞真法师,三洞法师,大洞法师.只有得到洞真法师尊号后,不管原属于何派,均可再受大戒,登上道教的最高一级法师的职位.
箓通常是指记录有关天官功曹,十方神仙名属,召役神吏,施行法术的牒文.它是道教教法中的重要部分,所以,道教中又称为法箓,法箓文牒中一般必有相关的符图,道教经典中有时又统称符箓.道教法师们认为箓文是由道气演衍的文字,是太上老君的灵文,九天众圣的法言.因此,符图的绘制采用象征云霞烟雾的篆体,文中排列众多天仙地祗名号,要求受箓道士熟读背诵,成为做法事的凭仗. 箓文实际上开创于张道陵.隋唐以来,道士推崇符咒术,他们坚信奉受太上所传的法箓,背诵箓文中的天官功曹姓名,自然界的一切均受治于我,天神保我,吏兵护我,凶邪不敢侵,疾病不能扰,在道门内将符员视为瑰宝.并制定了严格的授受规则,程序.唐代三洞法箓分属于洞神,洞玄,洞真,三洞之间有高低之分但没有门户隔阂.
学术界称唐代为道教外丹的黄金时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唐代封建统治者尊崇道教,很多帝王迷信道教的服饵仙术,这极大的信推动了道教外丹的发展,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道教外丹术的历史发展本身.因为在某些重大原则问题上的分岐,特别是以什么药物作为还丹原料这一问题上主张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丹道流派,最重视炼制和服饵黄金,丹砂的金砂派;主张以铅汞为至宝大药的铅汞派;以及硫汞转炼合成的硫汞派.很多炼丹实践成果在古代化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以神符白雪丹,黄帝九鼎丹,老君还丹最为著名.
修道成仙是道教修炼的根本目的.也是道教宗教观念的核心.道教神仙思想的变迁同样反映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演变.唐代安史之乱至北宋初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动乱时期,造成了道教内容的改变和道士成份的改变.此时奉道求神仙的人大致有这样几类:一是隐于山中,不求闻达,如唐初的潘师正.二是精究方术,全性保真,或炼丹合药.如刘商(为中山靖王之后).三是身情异术,逃于形骸,和光混俗,隐于市井的.如孙登.唐未五代的社会动乱,给修道之人的队伍中又增添了两类人:其中一类是仕途无望,归隐山林,到道教中找寄托.有的是辞官不做,逃于世外,这类人有罗隐之,郑云叟等.另外一类人专修道教之方术之人,以求在乱世中或生存自保,或救助贫弱.详情查看<<太平广记>><<江淮异人录>>等.唐末五代所出现的这两类追求道教的人物,而又对后来影响最大的一个代表就是被传为神仙的吕洞宾.唐末五代以后人们对道教的追求则较多的带有实用目的,内儒外道的道士无形中使道教渗入了更多的儒家思想.这种结果造成的影响,为南宋道教全真派的形成准备了条件.其神仙思想就是:神仙可成的思想发生动摇.第二是神仙的出世与神仙的救世变成神仙不高高在开界,神仙可下世救民于苦难.这也影响到了道教金丹思想向内丹思想转化的过程.在全真教里神仙已不再是远离世外超出凡间的了,而是可以变化升举,长生永驻的幻人物了.神仙的神奇色彩少了,人性的色彩多了.
三教合一是唐宋时代宗教思想发展的总趋势.这种思想也同样表现在宋代形成的吕洞宾信仰中.由于吕洞宾信仰在宋代的广泛影响,宋代形成的全真教南北宗都把其信仰吸收到自己的教派来.全真教南宗创始人张伯端,北宗创始人王重阳,建立起他们与吕洞宾的师承关系来.内丹术全让全真派占去,正一派只余下传统的鬼神崇拜与符咒之方术了.这一时期也出现的八仙的传说.
道教神仙思想的演变,事实上是一种自我更新.宋代全真教的出现正是这一更新的结果,全真教能建立道教丛林,使道教开始有了统一教团组织和明确的传法世系,元代以后道教基本被划为正一与全真两大派.从此也就结束了前代道教散乱芜杂的存在方式.
宋辽金元时期,四百余年间,道教进入了一个发展变革的新阶段。这一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当尖锐,民族矛盾尤为突出。道教的兴盛,发达,与贯穿这一时代的民族矛盾关系至深。
继唐以后,宋代是中国道教的又一个繁荣时期。宋代又是中国历史上外患内忧的时期,农民起义高达113次之多,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宋代道教不仅没有爆发过宗教性的社会骚乱,而且稳步走向繁荣,这与宋代皇帝对道教的态度和宋政府道教管理有密切的关系。此外这一时期新的神被大量引进。妈祖由福州走向海外,文昌帝君等,新的教派林立,如茅山,合皂山,大虎山的三山符录,是宋朝规定授录地点,成为符录派三大宗派。总体来说,宋朝各代对道教是信而不疑的,这对道教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央集权的政府内设立中央道录院,地方道正司,加强对道教的管理,设立宫观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宫观设立的审批与限制。设置了道冠职官制度。宋代是道冠职官体制最复杂,最完整的时期。规定入道的要求:第一是符合年龄,第二是家长同意,第三是不违法背俗,第四是必须礼师。又规定了道教的等级即紫衣师号等级制度。规定真人只用于封神,金门羽客,高士是指志行高尚之士,炼师是指一般道士。师号是政府代表皇帝赐给僧道的称号,它具有赐的政治特征,道号是为学道或好道之人的别称,自行随意而取的称号。综上所知,宋王朝采取是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限制宫观数量,防止社会直接生产者减少。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道教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外丹经过了数百年的实验,至唐末,终于使人们认识了外丹成仙说的荒唐,在此条件下,内丹成仙说乘时而起,以一套具有玄深哲理依据的内容成为了道教炼养术中的显学,并形成了以修炼内丹为主的教派-主要流传于南宋的金丹派及兴起于金朝的全真道。
内丹的传承第一代为钟离权,如<<混元仙派图>>,以下第四代是两宋内丹方面最重要的人物系出于刘海蟾门下:李练,张仲范,蓝元道(养素先生),马自然,张伯端,张继先,王庭扬,刘列,陈仲虚,小郑真人,麻衣道者,陈抟等。其中陈抟为五代末北宋初道士,通三教之学,多所师法。张伯端为金丹派南宗之祖。代表作为<<悟真篇>>,张伯端,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被后人尊称为南宗五祖,一述张伯端一系,主张一已清修。内丹的盛行,使传统的丹鼎道教改变了其贵族专利品的性质,成为社会各阶层人士要吧普遍接受的东西,从而产生了内丹派前所未有的群众性教团南宗,全真道,这是丹鼎道教的一大改革,也是宋元道教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概观张伯端内丹学,大略以禅道结合,先命后性为特征,主张从传统内丹修命之门入手,修命时强调须用先天精气为药物,炼精气须用元神所主生真意为主人,也就是由道入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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