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法人大执法检查
A. 人大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什么求答案
人大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法律涉及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还是法律实施情况?如果是检查法律实施情况,那么,主要检查社会关系主体的守法情况,还是检查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或者说,执法、守法都检查?表面看来,似乎都不成问题,实际上却成了问题。实践中人们的认识并不很清楚,导致做法上的多种多样,效果上的千差万别。为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实效,应当弄清楚。顾名思义,人大执法检查,应当检查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想当初,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法制建设中“立法不少,执法不好”、“立法如林,执法无人”的状况,创造了执法检查这种工作方式,目的在于检查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性决定的执行情况,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很显然,人大执法检查的初衷是解决执法中的问题,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人大执法检查不同于党委、政府的工作检查,也不同于近年来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检查,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监督行为。
B. 人大对大气污染治理条例实施有哪些监督
一、人大可以组织进行执法检查。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参与现场执法检查的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单位作出处理意见;
二、人大可组织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
暗访等检查方式,往往能掌握公开组织检查所不能了解的真实情况。
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执法检查信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扩大公民参与。
人大可以监督政府采取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可以依照条例,采取“停、关、罚”并举。
四、对重点区域,重点监控、重点区域,实地检查。
重点区域包括:行政辖区交接部、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结合建筑渣土垃圾清运多为夜间作业的特点,组织零点夜查了解客观真实情况。对发现较多问题的区域进行回访。
五、人大代表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建言献策:
以完善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着力点,把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城乡结合部劣质散煤燃烧污染作为监管重点,加强防治源头化、精细化管理,统筹推进防治工作,深化区域联防联控。
1、人大可以建议政府尽快制定《环境总体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资源环境承载力出发,从环境优先出发,合理设定城市规模、结构和布局,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有机衔接。
尽快出台本市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将取得排污权作为生产、建设、经营的前置条件,加强量化分解,合理分配排污权,将总量控制落实到各个排污单位;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加快排污权交易研究和试点工作。
2、人大可以建议:列出污染源清单,并建立完善全市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分级监控体系等。
3、人大可以建议: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适时研究对城管执法专项立法。
细化并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可建议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政府职能和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联动机制。
4、人大可以建议改进治理“城市病”投入方式。
人大财经委可以建议,政府要研究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资金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特别是要优先考虑解决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治理资金。
5、人大可以建议加大薄弱环节资金投入力度。
例如地下管线问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数据不全、不准;政府要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地下管线、微循环道路、垃圾处理、城乡结合部地区公共服务等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力度。
C. 人大怎样对查封、扣押、冻结财务及保证金的执法检查
人大属于立法机关,只有立法监督权,无司法监督权
D. 土地管理法相关执法检查内容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E. 人大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结果如何
为全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法律各项规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将分成3个检查小组,在7月上旬至8月下旬分赴辽宁、山东、广西、重庆、四川、青海等6个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新疆等11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9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10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严厉管理安全。
消息来自凤凰网。
F. 县级人大有执法检查权吗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均有执法检查权。
G. 政治生活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材料是在行使监督权。
H. 怎样做好人大专项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
首先要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使人大法律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一方面要认真深入学习宪法,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以宪治国的理念来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宪法至上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对《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但要学习程序法,还要注意学习实体法,熟悉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用法律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强化学习,切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筑牢法治信仰,不断提升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做到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打牢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其次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人大工作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集体行使职权,在举行会议通过议案、决议、决定、表决时,法律要求到会的人数,应不折不扣的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立足推动发展谋划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化监督为支持、用监督强服务、以监督促落实,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保证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运用专题调研、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将党委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力求做到工作有为、决定有效、监督有力、任免有序,使人大各项职权全部做到依法充分行使,效果更加明显。
再次要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一边连着党和政府,一边连着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参与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做好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当好代表依法履职的坚强“靠山”,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切实发挥好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紧密的优势,深入广泛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发挥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以及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审议工作报告、提议案和建议等方式向人大和“一府两院”予以反映,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解释好,使各项政策措施阳光运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精神、法律法规带到人民群众中去,进行宣传解释,使广大群众知晓精神实质,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