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是法人签订合同是否生效

不是法人签订合同如果取得了法人的授权,是有效的。根据所述加盖了该单位的公章,即说明是该单位同意此项合同的,即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是否签章,都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1)非法人可以签订合同吗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㈡ 请问非单位法人签订合同怎么样

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问: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非独立核算的单位。该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该分公司提供羊绒若干。甲厂签约后,货物紧俏,想撕毁与该分公司的合同,就提出,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对外签订合同,这份合同无效。甲厂以此为据决定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请问,这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这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要确认一份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本案中,该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只要它和甲厂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法,那么这份合同就应是有效合同,那种认为只有法人单位才能签订合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其次,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甲厂在签定合同后,出于谋取更多利润的考虑,想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反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对此,该分公司可以要求甲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㈢ 合同法是否规定合同允许非法人签字,是否需要有委托授权书

除非合同本身就有明确的约定,只能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其签字,但应当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法条链接:《民法总则》

1、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㈣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对于合同生效所要满足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包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而不盖章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而不盖章不是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故合同有效。

㈤ 非法人政府部门可以签订经济合同的

某集团公司的一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不独立核算,属于法人单位。后来市场上该货物紧俏,甲公司打算撕毁与该分公司的合同,与其他公司另行签订合同。于是,提出该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人企业,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从而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该分公司自然不同意,认为自己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是有资格和权利对外签订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其实,本案中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一方单方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主张说,该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不能对外独立签订合同。因此,我们主要判断非法人单位签订对外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所谓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需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显然,本案中该分公司作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尽管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明显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即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该分公司一般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活动,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合法,
那么这份合同就应该是有效合同。
提醒大家,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甲公司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试图不履行已经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而且有时单方违约还可能造成自身更大的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得不偿失。

㈥ 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你说的是劳务派遣吗?如果是的话你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而不是跟工作单位签的合同

㈦ 非法人企业可以对外签合同吗

可以签的;要是这个非法人企业独立核算的话 就由他们自身财产承担责任。要不然出资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㈧ 与非法人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某集团公司的一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不独立核算,属于法人单位。后来市场上该货物紧俏,甲公司打算撕毁与该分公司的合同,与其他公司另行签订合同。于是,提出该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人企业,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从而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该分公司自然不同意,认为自己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是有资格和权利对外签订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其实,本案中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一方单方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主张说,该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不能对外独立签订合同。因此,我们主要判断非法人单位签订对外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所谓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需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显然,本案中该分公司作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尽管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明显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即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该分公司一般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活动,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合法, 那么这份合同就应该是有效合同。 提醒大家,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甲公司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试图不履行已经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而且有时单方违约还可能造成自身更大的损失,甚至严重影响公司的行业形象,得不偿失。

㈨ 非法人单位可以签订销售协议吗

答:这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要确认一份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本案中,该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只要它和甲厂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法,那么这份合同就应是有效合同,那种认为只有法人单位才能签订合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