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论文如何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的最优化

1.前言
作为基础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其健康持续发展情况对国民经济有着关键性影响。这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改革和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起来。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建筑行业跟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步伐,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现代建筑业及房地产市场中,生产出合格的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走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企业的经济效益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过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特别是建筑行业,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其质量问题关系着国民的安全、社会的稳定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关注焦点和热点。
2.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常见问题
(1)工程项目法人制度的落实不明确。目前,很多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的主体都以多样化的形式呈现。一些是从项目筹资开始到建设的管理、运营、还贷都是以项目的法人运作的;一些则是以筹资建设是一个单位,运营或还贷却又是另一个单位。
(2)设计质量不合格。一些工程单位由于工程设计部合格或者出现错误等众多因素而影响了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这都将给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3)施工过程及竣工阶段没做好质量的控制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切实对每
一个施工环节进行控制,从而导致了一些工程质量问题,而在工程竣工阶段没有认真负责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3.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
在任何项目施工过程对其质量进行控制,都是为了能够确保工程能够达到合同要求。为了能使工程能够达到合同要求,就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但在采取一系列措施的同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第一,坚持质量第一原则;(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4)坚持质量要达标,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4.工程质量控制优化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顾名思义就是采取一切作业技术和活动以达到工程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质量标准,工程文件主要有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等。因此,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目的与合同等工程文件的规定是保持高度一致的。从整个工程项目来看,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将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因此从时间角度来分,质量控制可以分成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三个阶段。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人、施工设备和材料以及施工方法等,都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从控制的对象来分,质量控制又可以表现为对人的控制、机械设备的控制以及对施工材料和施工方法等的控制。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前控制,是指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对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因素加以控制。事前控制关系到整个工程质量的好坏,要制定周详的质量计划,需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密切配合。控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制定质量计划前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要严格把控设计的质量,并且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也进行严格审查。其次,对工程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等要进行严格审查;然后对施工的环境和条件也要加以审查和控制;最后要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要将质量标准下达给施工各部门,把好开公关。
施工中控制也叫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道工序进行的管理活动,达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部分,控制重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是组成现场施工项目的基本单元,通过加强各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工序的施工工艺质量、施工材料质量等进行控制,使项目各基本单元的施工质量满足施工规范要求,从而保证了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2)质量预控。根据工程特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做好质量管理的预控工作。尤其要对重要施工部位以及施工的薄弱环节加以控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预防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质量的质量问题。
(3)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质量管理人员应经常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工期受到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观测法、仪器测量法、试验法等,坚持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严把质量验收关。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要做到: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处理及时,以免影响施工进度;严重的质量问题应暂停该道工序的施工,编制书面的可行性强的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后,依照技术方案进行整改处理同时要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类似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后的控制主要是指施工完成后,要对质量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估和认定纠正质量偏差,总结成功的质量控制经验。
根据控制对象来分,工程质量还有对人的控制。主要是要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这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关键之所在。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人员的技能和知识应满足工程质量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从事特殊工种和关键工序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发挥监理职能作用
在项目法人的委托之下,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相关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建设合同,来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实施。《建筑法》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但是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有监理合同,依据业主的授权,监理单位就有了监督管理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商和业主之间不再存在直接的来往关系,而是和监理单位进行各项事宜的沟通,并且承包商需要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行为,从而规范承包商的各种施工活动。
在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审核相关文件、报表等间接的方式,或者通过亲临现场检查以及试验等直接的方式来实现监督管理的职能。通常情况下,监理主要通过旁站监理的方法来开展工作。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建设部有相关文件对房屋建筑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具体规定。
6.结束语
总而言之,由于工程项目的质管理是一个涉及诸多方面的复杂系统,这就决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难度大。可见,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覆盖每个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才能使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不再是一句空话。

⑵ 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哪些阶段简述其内容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通常要把每一个工程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工作阶段,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每一个阶段都以一个或数个可交付成果作为其完成的标志。

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种有形的、可以核对的工作成果。可交付成果及其对应的各阶段组成了一个逻辑序列,最终形成了工程项目 成果。

每一个阶段通常都包括一件事先定义好的工作成果,用来确定希望达到的控制水平。

这些工作成果的大部分都同主要阶段的可交付成果相联系,而该主要阶段一般也使用该可交付成果的名称命名,作为项目进展的里程碑。

通常,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

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费用投入模式,开始时慢,后来快,而当工程项目接近结束时又迅速减缓。

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建筑策划阶段

4.建筑设计阶段

5.建设准备阶段

6.施工安装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8.试运行交付使用阶段

内容:

三控三管一协调。

即质量、进度、投资(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事务协调。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⑶ 请问电力工程的项目法人管理费可以用来买仪器仪表吗

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构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

(1)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包括相关执照及相关手续的申办费,必要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用。
(2)项目法人工作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档案管理费、水电费、教育及工会经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工程审价(结算)费,合同订立与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会议费,董事会经费,业务接待费,消防治安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设备材料的催交、验货,主要材料的监造,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

⑷ 在招投标中,业主单位和用户单位分别指的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关系

有时候业主和用户只一个概念,就是自己花钱自己用的。另一个是业主只是开发商,用户是广大的使用者(如楼房的住户)。

⑸ 既有项目法人和新设项目法人的区别

既有项目法人和新设项目法人区别的关键在于项目,当一个法人单位(即既有的法人)计划投资建设一个项目时存在两种选择:

一是为这个项目新设一个法人单位来承担项目建设。

二是仍由自身来承担这个项目的建设。如此就产生了既有项目法人(第二种选择)与新设项目法人(第一种选择)的区别。

(5)项目法人客户扩展阅读: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⑹ 承包人要购买材料设备保险,那为什么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设备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购买保险:
1、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 医疗 重疾 教育金 养老金(投资理财),
2、年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10-20%,
3、不一定一次购买到位,意外险可以全家都买,其他的看经济条件先给家庭支柱购买,再逐步完善。
注意事项: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中长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必须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如果家庭主要的财富创造者都没有保障,那么保费?生活费?等家庭开支费用都是没有保证的。

⑺ 为什么工程量增加过多,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

也没什么大的不妥,但你漏说了之前的两条,你这属于第三条,1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条、你说的这个。1和2不满足的情况下才选择3。

⑻ 《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全文

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修订版)
(一)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并结合电网发展和科技进步及时复查、修订、补充。认真做好三个层面的“对照检查”。
领导层:是否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是否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是否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是否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
管理层:是否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是否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是否制订、完善了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了应对措施;是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反事故措施。
执行层:是否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是否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是否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是否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是否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是否保证了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
(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安规考试百分之百合格,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
(三)建立安全监督与管理体系,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善规程规定,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落实有措施。遏制违章,杜绝人员责任事故。对待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严格人员处理。
(四)加强电网规划管理,科学规划电网结构和布局,整体考虑电网的安全性,从源头上保证电网安全运行。要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和规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的设备规划建设电网,从根本上改善电网的安全状况。重点解决电力设备陈旧,输送通道“瓶颈”、电磁环网、短路容量过大等电网存在的问题。根据电网运行状况,及时调整规划相关导则和设计标准,不断提高电网抵御事故的能力。做好一、二次系统协调规划,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
(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强化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切实提高大电网运行稳定分析计算水平和计算结果的准确度。加强负荷预测分析,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严禁超稳定极限和设备超能力运行。电网运行必须留足旋转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做好有功负荷和各级无功平衡,保证系统频率和电压质量。制定电煤供应预警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因缺煤和故障停机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六)认真分析电网主网和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估枢纽变电站全停、重要输电线路跳闸可能造成的安全影响,采取措施减小或避免风险。在电网大负荷到来之前,要组织开展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和有针对性的单项演习,提高电网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和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的电源救援方案,设立科学的“黑启动”方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电网应急状态下“黑启动”有效。
(七)加强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认真核查验算保护整定方案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控制策略,严格软件版本和定值管理,高峰负荷前要对定值和安控策略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期进行保护装置和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的校验传动,严禁超检验周期运行。落实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各项反事故措施,防止误动、拒动事故。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三误”(误动、误碰、误/漏接线)事故。
(八)强化低频率(低电压)减载管理。根据电网发展变化,定期对低频、低压减载方案进行系统实测和校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装置正确动作,实际切除容量满足整定方案要求,减小事故影响范围。
(九)加强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调度自动化信息真实反映电网运行情况,并完整准确、可靠及时地传送至调度中心,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处理。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建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网络安全隔离措施。加强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信息所需主、备用通道的畅通、可靠,满足规程要求。
(十)加强对并网发电厂的安全监督。要明确网厂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发电厂涉网部分的技术要求积极开展监督,在发电厂侧有效落实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各项措施,监督并网发电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各类保护装置按要求可靠投入运行,确保调速系统和励磁系统运行参数满足电网稳定运行要求。
(十一)发生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公司系统各单位应确保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响应迅速、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及时有效、资源调动灵活快捷、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应急援助有力、事故信息报告快速准确、对外信息发布及时得当,全力减少事故造成的社会损失和对用户的影响。
(十二)加强对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查,严格按规程规定管理蓄电池充电、浮充电装置,定期进行放电试验,杜绝因直流电源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扩大、变电站全站停电事故。加强接地网维护,必须按规定对接地网定期校验、测试、开挖检查,对热稳定容量不够、焊接质量不合格或锈蚀严重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接地网及时改造,杜绝发生因接地网不合格导致的事故。
(十三)加大对无功补偿设备的管理力度。必须按照分层、分区配置的原则,保证无功补偿容量满足要求。加强无功补偿设备的维护,保证无功补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依据电网需求,确保无功补偿设备可靠投切,保证电压水平和电能质量,防止发生电压稳定破坏事故。
(十四)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度,形成群防群治机制。积极征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保护电力设施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技防措施,加强线路巡视管理,切实发挥企业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作用。
(十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客户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和隐患的整改,防止发生因客户设备原因波及电网的事故。加强需求侧管理,计划停运或变更供电方式时,及时与客户沟通做好应急准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督促和引导重点客户、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尽快建立和完善备用保安电源,对特别重要客户,要督促其完善多路电源供电方案和落实非电保安措施。
(十六)加强变电站设备管理,重点防止大型变压器及互感器损坏事故,加强油质监督,定期进行红外成像测温、绕组变形检测等试验,防止绝缘损坏事故发生。加强断路器运行检修维护,确保操作机构灵活可靠,要定期测试开关分合闸时间符合技术要求,保证灭弧元件工作良好。加强防误装置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类锁具百分之百灵活可靠。加强设备本体保护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预试和传动。加强直流输电系统换流站的安全管理,对换流站主设备严格运行维护和技术监督,强化对换流站直流控制保护系统、冷却系统、站用电系统、空调通风、调度通信、消防等系统的维护,加强设备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直流停运事故发生;
(十七)针对电网供电高温大负荷等季节性特点,对重要设备、长期重负载设备以及老旧设备,加强运行监视,制定过载、过温运行的相关技术规定,确保出现过载、过温运行情况下输变电设备的安全。
(十八)切实做好防雷、防汛、防火、防台风、防冰害、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提高电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重载、大档距、交*跨越导线弧垂和交*跨越距离的检测和线路走廊下危险物的清理。恶劣天气、大负荷、重要保电期要安排特巡。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定期修改地区污秽标准,严格落实设计和设备采购责任制,落实防鸟害和防环境污染等技术措施。
(十九)加强公司系统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发电厂运行和检修规程规定,采取措施有效预防锅炉超压、超温,汽包满水或烧干,炉膛爆炸,汽轮机超速飞车,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发电机定子线圈损坏,灰场垮坝等事故发生,切实保证锅炉水位保护、汽轮机和发电机主保护等可靠投入。加强水电厂的安全管理,消除防汛隐患和病坝、险坝,杜绝水电厂漫坝、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二十)建立完善的基建安全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招录临时用工的合同管理,重点做好对承包队伍资质、业绩和安全纪录的审查,明确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证施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施工企业要按资质承揽工程,杜绝超能力施工。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做好对各类人员的安全监护,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各项施工组织方案。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转移、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因操作和组织不当发生事故。
(二十二)加强对农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安全管理标准统一、安全技术标准统一、安全工作标准统一,实现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防止农电作业人员和外部人员触电死亡事故,明确农电安全职责,严格遵章守纪,加强作业现场检查力度,杜绝无票作业、违章作业。
(二十三)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督与管理能力。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对农电员工及临时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和生产技能。严格岗位资质管理,严禁无证上岗。
(二十四)加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工作。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生产安全同等重要、同等管理。建立生产信息系统和外部网站的物理隔离。加强对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方面的重点防范,确保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制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十五)加强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责任,落实防火规程规定。严格对电缆和电缆沟道(夹层)、充油设备、蓄电池室、制氢站等部位进行监视和防控。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维修保养,严防车辆带病上路。

⑼ 假如当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主体不相同时该提供什么资料证明了


建设项目业主与建设单位在多数情况下为同一组织。建设项目业主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在代建制中,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此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业主是分离的。


一、代建制

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即建设项目业主),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二、建设项目法人

建设项目业主与项目法人多数情况为同一组织,建设单位一般存在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是对全过程负责的组织。项目法人是按照国家工程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及项目合同管理制)的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法定责任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三、建设项目业主

就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对于项目,可以自己组织建设,也可以实行代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