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超过免税的怎么办
⑴ 个体户免税开发票超过定额怎么报税
如果超出了免税起征点,那么按税法的规定,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打个比方说,如回果免税额为每答月3万元,若你这个月开出了31000元的发票,那么你就应缴增值税
31000/1.03*3%=902.91元。
另外还有地税的附加税费等。
⑵ 个体户定额超出怎么收税
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三万,免征增值税.超过的全额征税,对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务局根据企业经营信息,如占地面积、员工人数、代理品牌、电量电费等,根据设定好的参数指标,计算得出定额标准,同时也结合开票数额来调整定额。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则根据申报数据判断,再结合开票数量和企业经营信息进行纳税评估。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就《办法》中“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解释为“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因此,税务机关只要发现纳税人没有申报超定额税款的,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补税及相应处理。
(2)个体户超过免税的怎么办扩展阅读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如果达到起征点,你不缴税的话,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外,还会对你除以应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定性为非经常纳税户并予公告,过一定时间如果该个体户没有申请为正常纳税户,将被注销税务登记证。
⑶ 个体户超额怎么交税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⑷ 我是个体户,国税两万以下免征,超过2万是全额交税, 我如果一连几个月都超过2万的定额以后会不会 向
国家政策来讲是不超2万不交增值税。
我是个体户,国税两万以下免征,超过2万是全额交税, 我如果一连几个月都超过2万的定额以后会不会 向我每月征收定额税,不给我这个两万的免税了?答案:不会。
如果一年里面仅有那么一次两次超过呢?是仅超过的月次上税,以后还是两万以下免征不变吗?答案:是仅超过的月次上税,以后还是两万以下免增值税或营业税的。
⑸ 我是个体户,国税3万以下免征,如果我就一个月超出免征的几倍,这样会不会被定税
个体户国税3万以下免征,是全年数据拉下来平均数不超过月3万营业额,如果一个月超出免征的几倍不会被定税。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⑹ 个体户超出免税范围怎么办,怎么开发票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如果个体双定户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20%(含20%,下同),应当提请主管国税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逃税是会增加罚款力度的。
(6)个体户超过免税的怎么办扩展阅读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