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的股东
① 关于股份制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权利大概有抄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② 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那么至少需要多少股东(也就是董事)
根据抄新《公司法》有袭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少为1人。
《公司法》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 股份制公司里最多能有多少位股东
你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2-200人。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内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容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④ 股份制公司大股东的小股东在权利上有什么区别,可以参与决定权吗
首先你这个退股的股东,退股退得不明不白,不符合当初签订的股份专合同协议,多半股东退属股是按照退股当时的所有资产的总价值退出自己拥有的股份。如果仅仅只拿走6500元作为10%股份退股,那么变相认定合作项目总价值为65000元。换个角度就是用6500元出售10%的股权。6500元如果由私人支付,那么这10%的股权就是谁的,如果是用所有股东的公司的整体利益去支付的就依照余下人员的投资比例分摊这个股份。演算方法:公司现有总价:65000-6500=58500 第一股东价值:65000×26%=16900 第二股东价值:65000×26%=16900 第三股东价值:65000×26%=16900第四股东价值:65000×4%=2600 第五股东价值:65000×8%=5200 用现在各股东的价值去除以公司现在有总价值就是各个股东现在的股份;例如:第一股东16900÷58500=28.8889%
⑤ 股份制公司对股东的持股比例有什么具体要求,尤其是控股股东,谢谢!
股份制公司对股东的持股比例法律没有给出具体的要求,原则上要求股东之间协商协议来约定,控股股东的话建议在公司上市之前控制在51%。
公开募集并上市后,由于股份数量增加,都会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相对降低,降低多少,要看股份增加了多少。具体计算方法是用新增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乘上原股东发行前的持股比例。
补充举个例子:假定原总股本也是1亿,新增1亿则
愿大股东的新持股比例=80%*50%=40%
原其余2位各占新持股比例=10%*50%=0.5%
说明上市后原股东股份比例相对上市前降低了。
⑥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和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
一般是最大的股东才是法人,但也有例外,就要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在会上提出自己成为法人候选人,得到大多数股东同意的话就可以当法人。法人需要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负责,但股东负责投资,对公司的人事及经营方针可以进行监督。并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监事人选。
⑦ 股份制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权利哪些责任
权利:
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
责任: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⑧ 股份制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回东签发出资证明答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