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
A. 个体户如何申报纳税
个体户纳税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增值税纳税人,每月应按规内定办理容纳税申报表,并按规定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采取银行批量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款,不需缴纳税申报表。二、纳税人的征收方式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
B. 个体工商户网上纳税申报怎么操作各种申报表如何填写
个体工商户报税按照账务是否健全分为核定征收(定期定额户)、查账征收两种方式,两种类型纳税人分别如何使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申报及缴款呢?定期定额纳税人,请使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查账征收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等税费种请使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请使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或“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
如何查询是定期定额户还是查帐征收户?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录入“核定执行期起”、“核定执行期止”、录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
如果没有查出信息则为查帐征收户;
如果查出信息,请查看“核定执行期止”时间,以确定核定定额是否终止,如果没有终止,则为定期定额户。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无论是查帐征收还是定期定额户纳税人,请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或“消费税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完毕后,再进行其他税种申报。
城建税等其他税种申报
点击左侧菜单【综合申报】—【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进行申报。
请选择纳税期限(按季或按月),然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填写季度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营业额或代开发票额合计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种的应税项,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填写,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的,填写0;
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额按月不超过2万元(含2万)或按季不超过6万元(含6万)的,系统自动对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除外)进行申报,纳税人无需进行申报操作;
2、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额按月超过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超过6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需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报。
3、销售额、营业额、代开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额按月超过10万元的,按季超过30万元的,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自动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鲁财税[2019]6号)。
4、代开专票按月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季30万元(含30万)以下的,须申报城建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自动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鲁财税[2019]6号)。
税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在线缴款: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的纳税人可直接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直接网上扣款;如果没有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申报完毕后,点击“缴款”可以选择银联缴款、微信支付、支付宝任意一种缴款方式,进行在线缴款。
办税服务厅窗口缴款:如果不能在线缴款,申报完毕后,也可到就近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缴款。
C. 个体户网上报税怎么报
个体户在网上申请报税的流程是:
1、打开税局官方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网上报税需要办理网上报税手续才能使用,即要签订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专户开户银行三方协议,由税务局分配办理网上报税业务的登陆密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采用信息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已成为趋势,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是一种先进的申报方式。
(3)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扩展阅读:
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D. 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税务申报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扩展阅读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1、查账征收的
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不再征收)
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3、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 个体户如何报税
个体户可以通过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报税。两种方式报税方式具体如下:
1、邮寄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2、数据电文申报:数据电文申报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5)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F. 个体工商户怎么在网上申报纳税
个体户在网上申报纳税的流程如下:
1、打开所在省市的官方税务局网站,输入相对应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录”。
(6)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扩展阅读
网上报税需要签订一份有关于纳税人、纳税专户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的三方协议,然后税务局进行分配办理网上报税业务的账号和密码。
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申报表、销项税明细表、进项税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参考资料网络-纳税申报
G. 个体户网上报税流程
流程如下:
1、打开税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004年4月1日起,安徽省国税局全面推行基于浏览器/服务器(简称B/S)技术的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登陆安徽省国税局电子申报网站,即可完成网上申报纳税。
纳税人使用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可以完成申报纳税,减轻企业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不需要购买软件,减轻了企业负担;申报不受地域和软硬件环境限制,升级维护简单。同时该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还可以实时的进行数据校验,避免申报数据出现错误。
(7)个体户纳税申报账号是扩展阅读:
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 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 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 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 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 《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