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我朋友和另外一个股东想联合起来把第三个股东踢走

既然只占两成股份,也就是20%吧,另外80%完全可以忽视他的存在,让他只有发言权,没有决定权。为何还要给他一半股份?多此一举。

Ⅱ 假设很多小股东联合在一起(控股占51%)能不能控制公司

可以,有投票权

Ⅲ 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有什么区别

联合创来始人指:在最初源时期共同创办或创建,并在创办或创建过程中分别承担具体的工作和一定的任务量有具体的贡献。联合创始人区别于股东形势,主要指的是技术、信息、宣传等力量的投入,资金为非必要因素。共同创建的项目或是产品正式上线后或者达到具备提供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即使离开了,依然视为联合创始人。举个例子: 我开了家公司,这个事儿是我主导的,我发起的,那么我是创始人,但是我是穷屌丝,或者我只有想法,没有技术,但是小王愿意掏钱,小李愿意出技术支持,那么小王和小李就是这家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咯。 或者打个不恰当的比方: 你媳妇儿和你生了个娃,你们俩是这个娃的联合创始人,哪怕你俩离婚了,也不能改变联合创始人这个事实,但是是谁提出来要生这个娃的,谁就是创始人,好吧,确实不恰当啊。

Ⅳ 入股和合伙有什么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在于:合伙人内适用于《合伙企业法》。股东容适用于《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3、出资不同,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4、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Ⅳ 公司法中是否允许股东为联合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如果特定行业对股东有限制条件的,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成为股东。

Ⅵ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除我之外还有两个股东,他俩联合起来可以罢免并且剥夺我的股份吗

剥夺股份?股份是你的就是你的,除非你转让给别人,不存在别人强行剥夺你的股回份的情况吧。
置于罢免,您答说的是罢免您在公司的职位?如果他俩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的话,大概是可以的,不过具体也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