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金
① 股权转让时,转让金的支付有时间限制的规定吗
你好,法律没有规定转让金的支付时间。主要考虑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回期限的,转让方答可以随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金。如果受让方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书面向受让方催讨,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返还股权,且赔偿损失。
②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金怎么解释 是这样的我公司法人将他6%(3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就这样写:甲方将自己在某公司持有的股份的6%(价值30000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费共计48000元,乙方获得该公司6%的股份,双方与本协议签订后几日内办理股权变更、公告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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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股权转让金是否需要缴税
股权转让分①境外股东转让境内企业股权②境内企业股东转让股权③境内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三大类,深圳市广商税务师事务所根据2007年企业所得税法变更前后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1、境外股东转让境内企业股权
境外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外资企业,其纳税与否与企业所得税的改革相关,税种的变化(“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变为“企业所得税”)、法律变更过程中的衔接、追加较多管理类的文件、时间的追朔、税收协定等诸多因素使纳税情况变得较复杂,如涉及金额较大,需专案处理,务必做到细致周密。
2、境内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境内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按税法规定需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分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讨论(所谓盈利或亏损,是指多年累积的盈利或亏损):
(1)盈利企业。盈利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全面评估,请核查是否真盈利。在股权转让前是打包转让还是分开转让或是先分后转让,都涉及较复杂的税法规定,需专案处理。理清先后顺序及全面测算税负水平至关重要。
(2)亏损企业。亏损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再评估,查清是否真亏损。在真亏损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为省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及公证费而故意以阴阳合同进行转让。本所认为这种做法没有必要,如果运气好,过去了,但什么时候才算过去,让人揪着心。没过去的话,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有信息证明,立法者已开始重视此方面,北京最近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亏损企业按正常的净资产折股权价转让即相安无事,不必做过多设想。
3、境内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境内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按税法规定需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分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讨论(所谓盈利或亏损,是指多年累积的盈利或亏损):
(1)盈利企业。盈利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全面评估,请核查是否真盈利。在股权转让前是打包转让还是分开转让或是先分后转让,都涉及较复杂的税法规定,专案处理。理清先后顺序及全面测算税负水平至关重要。
(2)亏损企业。亏损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再评估,查清是否真亏损。在真亏损的情况下,有些个人为省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及公证费而故意以阴阳合同进行转让。本所认为这种做法没有必要,如果运气好,过去了,但什么时候才算过去,让人揪着心。没过去的话,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有信息证明,立法者已开始重视此方面,北京最近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亏损企业按正常的净资产折股权价转让即相安无事,不必做过多设想。
(3)买卖公司行为。目前市面上甚为流行买卖公司,本所对买入公司经营不支持,原因是不明前任是否合法。在公司注册费用日益便宜的今天,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除非是恶意购买。所以,本所也不建议将经营多年的公司转让,原因是无法预知购买者在干什么,说不定哪一天拔出萝卜带出泥。除非卖方有十足把握认为自已经营期间绝对不会有麻烦。通常这种股权转让会在不对现行会计报表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签订一份1元或实际成交价的转让合同,两个金额均较小。这种公司日后如果再追查起来会有相当的麻烦,当年的会计报表是重要依据,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处理也较让人烦心。这时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正确的做法是,如果公司真亏损,请以净资产折股转让并签合同,舍小利以求安稳,这种合同转让时的价款实际是私人之间一个口袋放入另一个口袋的行为,一张收据即可解决。
④ 关于股权转让的问题,转让金支付给公司和支付给股东有什么区别对税收分别有什么影响
法人出让股权获得的收益,法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税后形成的净利润再给企业股东分红,股东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让股权所得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投资上市公司最好成立一家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公司进行操作,退出时出让股份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⑤ 股权转让转让资金归谁
首先,股权转让是指目标抄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 第二,现在很多地方的税务局强制要求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提供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的转账记录,这一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与他们据理力争,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款支付时间未到而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可以告知税务部门,不给办理变更会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如果税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要求将转让款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直接告知他们,请他们提供执法依据,因为这是违法的。只有投资款,或者增资款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的。所谓增资款,就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承担增加资本的股东应当将资本注入目标公司设立的验资账户。只有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股权转让款”才会支付到公司账户。 想必您清楚了吧
⑥ 股权转让金用途
一般应当按照增资扩股进行安排,风险投资投入的资金属于公司。
如果是股权转让,转让所得价金属于个人。
⑦ 股权转让金直接打入股东的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
1、出让方是个人的,汇入个人账户。
2、出让方是公司的,汇入公司账户。
3、出让方会承担相应的税费。
理论上,转让款应该付至股东(股权出让方)的账户。因为,股权转让关系建立在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与目标公司无关。
应该给出让方,如果出让方提出汇入指定账户(个人或企业账户均可),汇过去也没问题。但无论汇到哪个账户,即使是出让方名下的账户,也要求出让方出具书面的付款指示,写明收款人账户信息,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7)股东转让金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