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股权变更,地税要办理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版》。2、《指定权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Ⅱ 税务登记证变更股东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都变更完 才能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所需资料有: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工商局变更后的核准通知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决议
5、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Ⅲ 工商变更法人和股东了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Ⅳ 营业执照变更了股东,请问在地税网的申报系统里,怎么修改新的股东资料

在网上我不知道怎么改,但是我只知道你营业执照给换新的税务必须变更,如果你在网上不会的话,我告诉你怎么在实际中变更吧。你把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带上还有税务的正副本,先去专管员那给你变更一下股东然后再去办税务登记的地方变更就行了,你需要带是资料有4位股东的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公章、法人章这些应该就可以了。

Ⅳ 股东变更后如何办理税务变更

股东变更只能说明企业的人员变更,而企业的经营体制没有改变,那只需要到税务部门更换一下该企业到税务负责人即可。

Ⅵ 工商变更股东名称已完毕,请问: 国、地税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是所有的工商变更登记都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涉及到要办理税务部门(国地税)变更登记的项目是:
企业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通常情况下企业税务登记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求如下: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复印件(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
特殊事项: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10、变更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即产权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租赁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和房屋租赁合同1份)。

Ⅶ 变更股东需要哪些资料呢需要去地税、国税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南京市工商局政务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如果发然代表变了,就要要去地税、国税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没变,就不用去地税、国税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Ⅷ 税务登记证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复印纸):
1、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①工商执照副本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③外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委批文复印件(分支机构除外);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A,名称、营业范围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工商局变更企业名称通知书;B,地址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借用或赠予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协议证明等);C,法人变更,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D,注册资金、股东变更,应提供更新后的验资报告(须验资机构盖章确认)、股东会议纪要(加盖公章)、股权转让协议书、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E,改制企业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①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②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需填写的表格:《税务登记变更表》3份
业务流程:
1、变更内容一致的:纳税人向我局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柜台递交申办资料。柜台工作人员审核纳税人所提交的资料,对于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核准纳税人的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2、变更内容与工商无关的:填表、报送相关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予以修改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