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
❶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版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权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❷ 股份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扩展阅读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❸ 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需要什么材材料和条件,还有要通过怎样的途径
股东大会?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你必须代表或者联合其他股东能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一般即出资比例10%以上),向公司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可以发函给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如果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召集,要求监事会召集;如果监事会不召集,你可以自行召集,即提前15天,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时间、地点、议题。——这是一般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参照公司章程。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你或者联合其他股东,需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同上述有限公司流程执行,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如果都不召集,你和其他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但你们得连续90天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提前15天通知。如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得提前30天公告,时间、地点、议题。
整个过程,你都需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