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盐业体制改革后,县级盐务局机关人员会变成公务员吗

会的。

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1)盐业执法人员划归食药扩展阅读:

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

2、各省(区、市)根据本地食盐供需情况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本级财政预算应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

3、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

⑵ 盐业执法人员是否在编

如果以前是财政来供给的源事业编制,估计可以自由选择去其他政府部门工作,要是自收自支的单位,估计要纳入盐业公司,不会变为公务员。此外还要看是什么地方,不过都是要参加考试的,一般都是按国企处理了,你无论到那个局去别人都不会要得,因为没有编制。想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和白日做梦没什么分别,不下岗就不错了,就即使变公务员也不会凭白无故的,必须通过考试。 

⑶ 我是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食药监管系统,调入后我的身份应该如何转变调入的是食药监管下的稽查

如果之前是事业编,调入稽查大队后,仍是事业编。如果是借调,则编制还在原单位。

⑷ 盐业体制改中人员如何安置

方案还没出台呢,别太担心
各个省都不一样,云南和江苏都不太担心的,人版家早就走得很远了权
起他的省都在想办法,比如非盐,放心,不会像以前那样突然死亡,然后改制下岗的,毕竟盐业公司的口碑还不错,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

⑸ 盐业执法人员有权检查食堂安全吗

有权来。

3月7日上午,县源盐业管理局和县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用盐专项检查,防止私盐、劣质盐流入学校,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县外国语中学、慈济高中和希望高中学生食堂餐厅,重点检查了食盐购进渠道、库存量、盐质和包装,仔细询问登记了购盐途径,现存库存,每年的用盐数量,并用所带碘试剂进行进一步检验。
检查人员要求全县各学校食堂用盐必须从盐业公司正规渠道进货,严禁使用劣质盐、无碘盐,同时,要确保食盐在清洁干燥的密闭环境中储存,做到安全用盐。
据了解,县盐业管理局还将对乡镇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规范我县食盐市场秩序,全方位保证全县学校学生食盐安全。

⑹ 盐业行政执法能归药监局管理吗

什么时候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归药监局了,什么时候执法权就归药监局管理了。

⑺ 谁知道“盐政执法”是个什么单位{紧急}

盐政执法是盐业行政执法的简称,是指各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的职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以及依法对盐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所谓盐政,即盐业行政。他是整个国家行政的组成部分。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具体到盐政,就是指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盐业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盐政执法是盐业行政执法的简称,是指各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的职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以及依法对盐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1990年3月2日,国务院第51号令发布施行《盐业管理条例》,有总则、资源开发、盐场保护、生产管理、运销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33条。

《总则》规定: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盐业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实行计划管理;轻工业部是国务院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

1991年6月轻工业部发布《盐业行政执法办法》,对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7)盐业执法人员划归食药扩展阅读:

中国盐业源远流长。春秋时期,管仲推行“官山海”政策,开中国盐政之始;唐代刘晏就场专卖制的创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盐政制度的成熟;沿用855年后,被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所取代。

1931年公布的《盐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对盐的产制、运销、征税、缉私等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的盐政专门法律;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盐政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96年5月,国务院第197号令发布《食盐专营办法》,决定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近代盐政:

民国肇兴,盐政初无革新,因循清末弊政,继续实行以专商引岸为基本特征的官督商销制。其时军阀混战,省自为政,盐政之混乱较清末为甚。

民国2年(1913),袁世凯为筹集经费消灭南方国民党势力,以“善后”为名,用盐税为抵押,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举借巨款。在签订的《善后借款合同》中,竟将盐务官制订入协约,规定在中央政府财政部下分别设置盐务署和稽核总所。

盐务署分管产制、运销、缉私等盐务行政,所属机构有产区的盐运使司、盐场场署和销区的榷运局;稽核总所负责收税、放盐,所属机构有产区的稽核分所和销区的稽核处。

现代盐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盐业的管理开始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轨道。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所占有的盐田为国营盐场,引导个体盐民实行集体化生产,对私营盐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步骤,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盐业的基础。中国盐政从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1992年国务院机构深化改革,撤销轻工业部,由中国轻工总会继行职权。1994年2月针对食盐市场依然存在的混乱现象,尤其假冒碘盐、伪劣食盐冲击市场造成危害的严重状况,国务院国函13号文《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盐业管理问题的批复》。

规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盐业产销必须加强管理,食盐由国家专营,工业盐由国家计划管理。同时,国家将食盐价格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列入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范围。

⑻ 盐业改革后执法人员还能继续行政管理吗

还有几年完蛋吧

⑼ 盐业公务人员行政执法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本部门、本岗位的有关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法制培训。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 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 ”的农业执法队员。

二、执行公务时,必须2名执法人员以上,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文明执法,以礼待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严禁仪容不整上岗执法,严禁醉酒后执法。

三、执法办案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执法公正公开公平。严禁打骂当事人,严禁非法扣留当事人财物,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四、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礼受贿,严禁参加与执法有关的开发经营活动,严禁接受有碍公正执法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吃拿卡要。

五、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严禁私自向案件当事人通报办案信息或泄漏办案机密。

六、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案。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严禁对案件当事人的申辩、陈述进行打击报复或给予拒绝。

七、案件当事人与执法人员有亲属等密切关系的,执法人员应主动回避。严禁袒护当事人。严禁超越职权。

八、执法人员发现重大案情应迅速报告。

九、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执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如有违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