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组织结构
『壹』 法人 、法人机关、法人机构的区别
法人包含法人机关和法人机构,法人机关包含法人机构。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形成法人的意思,并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定机构或者个人的总称。
法人机构则是为了是法人机关更协调更具效率工作而设立的。参照行政法中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也可以理解,机构的地位是相对低一点的。而法人机构也不是法定的必须有,比如某某办公室,负责处理文件的整理、发布、接受,实际上是无权作出决策、监督和执行的,又如财务部门,实际上是协调和维持公司资金的运转,它是无权决定开支,也无权对违反法人规定的资金运转行为作出处理的,作为专业部门仅仅可以作出建议。在股东大会决策前,是不具有法人意思的效力的。
『贰』 法人 、法人机关、法人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包含法人机关和法人机构,法人机关包含法人机构。
法人是版具有民事权利权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形成法人的意思,并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定机构或者个人的总称。
法人机构则是为了是法人机关更协调更具效率工作而设立的。参照行政法中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也可以理解,机构的地位是相对低一点的。而法人机构也不是法定的必须有,比如某某办公室,负责处理文件的整理、发布、接受,实际上是无权作出决策、监督和执行的,又如财务部门,实际上是协调和维持公司资金的运转,它是无权决定开支,也无权对违反法人规定的资金运转行为作出处理的,作为专业部门仅仅可以作出建议。在股东大会决策前,是不具有法人意思的效力的。
『叁』 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区别
企业法人产权的本质—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企业法人产权具有独立性。企业法人产权实质上是一种受所有者委托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在这种委托代理制度下,关于资产权利的职能便发生了分解,权利诸方面的主体相应出现了多元化,出现了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之间目标、动因、利益、权利、责任的差异,相应的产生了所有权、法人产权、管理权的矛盾因而也就要求相应的治理结构来衔接并规范诸方面的利益关系。
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结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股东大会同时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股市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状况;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委托,托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负责公司的经营,这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其特点在于:①一旦董事受托经营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股东既然将公司交由董事会托管,则不再去干预公司的管理事务。股东可以“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②受托经营的董事不同于受雇经理人员,不兼任执行人员的董事一般不领取报酬,只领取一定的津贴。③在法人股东占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大法人股往往派出自己的代表充当被持股公司的董事。
(2)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一个信息不完备的经济环境中,代理人并不总是以追求委托人最大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所有者(委托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之间的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等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完备、不对称又会产生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受托人有必要设计恰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和经济效率。下面我们将分析现代企业是如何实现对经理人员(代理人)的监督与激励的。
『肆』 什么是法人机构
法人机构也叫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专、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属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我国法律规定,各级工商、民政、编制等部门是单位审批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单位一经上述部门批准,就具有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与其他单位进行交往的各种法律权力,因而社会经济中的许多法津规定都以它们作为规范对象。
(4)法人组织结构扩展阅读: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如下:
1、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没有法人单位控制和管理的产业活动单位。
2、法人单位只位于一个场所并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
3、法人单位从事多种经济活动,或者位于多个地点,称为多产业法人。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人单位
『伍』 简述法人的构成条件
一、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2],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四、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5)法人组织结构扩展阅读: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陆』 法人的组织结构 和 法人的机关 是一回事儿么
不是。法人的组织结构是指法人内部机构的安排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现代法人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而法人的机关是就组织结构内部各点而言的,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都是法人内部的机关。
『柒』 什么叫法人的组织机构和分支机构
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是法人的必要组成部分,如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而分支机构则是可有可无的,如一个公司的分公司。另外,分支机构相对独立,而组织机构则与法人本体不可分割,没有任何独立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