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破产债权债务怎么分
1. 个体户破产
看个体营业执照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如果是个人经营经就是你个人承担债权债务与家版庭无关权,如果是家庭经营就家庭承担债权债务了,因为个体户是承担无限责任。
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登记注册情况区分。个体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私营企业领取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包括私营独资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独资公司。
(2)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原则上按其在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行区分,如果税务部门作为企业类型纳税的单位,视作企业进行调查,否则归入个体经营户。
2. 企业破产后债权如何分配
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1)破产债权是请求权; ( 2)破产债权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破产债权是以破产财产为义务主体的请求权; (4)破产债权是具备破产法规定条件的请求权。 享有破产债权并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请求权人,为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享有破产债权; (2)参加破产程序。由此可见,无破产债权者固然不得成为破产债权人,享有破产债权但未通过债权申报而参加破产程序的请求权人,仍不得成为破产债权人。未成为破产债权人的请求权人,不得享有和行使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有关权利。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主要享有如下权利: (1)出席债权人会议; (2)在债权人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参加表决; (3)受领破产分配; (4)对债务人(破产人)、清算组实施的影响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提出异议; (5)对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提出异议。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 1.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以下请求权,得成为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6)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7)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9)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担保法第32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10)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11)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12)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其中,第(5)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3. 个体户破产后是由个人承担债务还是家庭承担债务
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属个人经营但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抄法院关于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5. 公司破产债权债务怎么分配
你好,如你所述问题给予如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时以其现有资产承担债务,财产分配情况为: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其中享有担保债权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6. 法院宣布个体户破产 欠银行的债务怎么办
固定资产变现后还。。抵押物拍卖偿还。。总之银行不会不要。。
7. 个体户破产需要偿还清所有债务吗
个体户就是个体户,公司就是公司,这是连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是个体户的话,你应当以你个人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如果是公司的话,之以你的出资承担责任,资不抵债时,进入破产程序!股东无需再承担。
8.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分配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另外,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 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如何承担
今后万一发生什么纠纷,我是否不用负连带责任。上海马建荣律师回解答:你们之间的约定在你们答两个间是有效力的,但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意思是万一有人向你们主张债权,你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只不过你承担好后可以依照你们的约定再向你的朋友追偿。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因该实体目前登记为“个体户”,而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体户作为个人的资产看待,其债务只能由其经营者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包括个体户在内的全部财产),所以你无须为该个体户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另外,由于“个体户”已经认定为个人资产,所以你的入伙也不导致该“个体户”转变为“合伙组织”,故此,你也无须承担连带责任。你们之间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有效的,若你因“入伙”该“个体户”而承担了债务,你可以依据该协议向你的朋友追偿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