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双定户

答:双定抄户开具发票的,袭实行“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方法,即对双定户开具发票的收入金额在定额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超过定额的按发票开具金额征收税款。
这个答本身存在矛盾,前后不对啊。
1、实行“定额加发票”的管理方法,就是7000+5000,这种办法有违税收法则。
2、对双定户开具发票的收入金额在定额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超过定额的按发票开具金额征收税款。就是核定5000元,开票没有超过,按5000元申报。本月营业7000元,开具发票7000元,超过定额,按7000元申报。

❷ 个体户不都没纳税 逻辑

如果甲为真,那么乙必为真,丁也必为真,有二人以上为真,矛盾,所以甲为假;(A假)
如果乙为真,那么丁必为真,也有二人以上为真,矛盾,所以乙为假;(说明陈老板纳了税)
既然陈老板纳了税,丙则为真;
由于只能有一真,所以丁为假(说明全部个体户都纳了税)
综上所述,B是真.

❸ 个体户地税要交哪些税怎么计算

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1、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营业税按照咨询业务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3)矛盾个体户扩展阅读:

地方税税收税种:

分税制后,税收收入按税种分别划分为中央、地方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按收入归属,理论上现有税种被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但现实中,各税种之间的衔接、协调仍有许多欠缺。在税基方面,一些税种有交叉;在一些具体规定上也有许多方面需要补充完善。

如一个纳税人同时欠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时,应按什么顺序清缴(包括是先清欠税款,还是先清缴滞纳金)呢?

而当企业资金不足以同时缴纳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时,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就会发生冲突,国、地税系统之间就可能发生竞相对纳税人施压以求争先入库的矛盾。

如对纳税人流转税的减免不能列入所得税扣除项目准予扣除,又构成应税所得计征所得税,使盈利纳税人实际上享受的流转税减免额少于批准额。另外,各税种的税目、税率之间也应协调配套。

特点:

地方税如果没有体现“地方”特点,就谈不上地方税。现行的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体系中,一些地方税有演化为共享税的趋势,共享税也不规范。

地方税首先应突出“地方”特点,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地方税制在适应一般地区的普遍性安排的同时,还应有适应老、少、边、山、穷地区的特殊性制度安排。

地方税应有区域特点,可以省或大区域为界。在统一税法的前提下,赋予地方相对灵活的税权。尤其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限的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法早已有原则性规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授权。但是,在实践领域进展不大。国家出台税收政策,当然应以全国的普遍情况为背景来设计。

但也应尽可能照顾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适当考虑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在新一轮地方税改革中。

希望在统一税法的前提下,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更多一些相对灵活的税权,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❹ 两个人合伙开了个店铺,因为这属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双方签订合伙协议,另外需要找一名律师把协议内容划分清楚,明确彼此的权益和义务,保证自己的权益,避免受损失。

❺ 个体户没有营业执照算不算工伤

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简言之,就是评定伤残等级(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以及鉴定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❻ 本人是个体工商户,现在想在原办公地址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两者有矛盾吗

可以,你可以个体户名称中的字号申请有限公司,如你以前个体名称是XX县阳光烟酒店你可以去工商局申请注册公司名称为XX县阳光烟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个体户应该叫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如果工商局要求你把个体户注销的话你最好还是注销的好,毕竟个体升级为公司了。字号名称都一样只是企业类型变了,经营范围你还按以前个体户的申请就行了。消费者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因为个体变公司实力更强了,消费者会更爱你的

❼ 个体户商铺出现违法经营,法人代表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每项法律应相互统一,可依靠和可操作性。不得偏向任何一方(包括不得偏向弱势的劳动者,不得偏向强权势力等),但求公平,公正,理性,正义,具有法理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面,应是一项依明文规定的条纹依法治国的工具。如过于偏向任何依法,终究会有矛盾,不可持续发展操作。会给一部分人钻空子的机会,反而保护不了弱势方,或弱势方因此高涨,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有碍法制社会的形成。请求立法者和司法机关就个体工商户中的法人定位及责任予以明确统一,确保承包合同的相对性,(不是每个包工头都具备资质现实性,如一有资质的个体户在一无资质的个体户(即承揽包工头)定做一双鞋,不论工作场地在何处,其包工头或其包工头的雇员受伤,其责任关系按合同的相对性及因果关系不应承担其责任。在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性,事情结果的因果关系予以立法。

❽ 个体户和地税专管员发生矛盾有什么后果

只要你守法经营,应该也不会有啥大问题。千万别让人家抓住小辫子,否则本来关系就不好,后果会很麻烦。

❾ 有个人职业写的是:个体户 又说是主营金融投资的。 这好像有点矛盾,个体户能从事金融投资行业吗

参考答案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

❿ 个体户退伙闹矛盾警察可以做调解吗

当然是可以调解了。但派出所一般只会去劝一下。最后还得你们去协商。因为有些事不可能三二句说清的。只有慢慢地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