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人追谁责
都破产了,还追什么责任啊。
一共就有500万的家底,欠了2个亿(包括行政罚款),只能按照程序从这个500万里分了。
首先企业先把员工补偿给付,还有员工安置等。然后剩余的钱才被债主按先后和份额比例瓜分。
Ⅱ 如果法人在完全不知情被借款,诈骗犯罪,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或者承担后如何向实际经验者追究责任呢
法人代表没有实际参与经营,也要经营者,依法承担应负的责任。至于实际者,警方也会追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皆是如此。刑责不存在转嫁追责。
Ⅲ 宾馆已转但法人名字未变更出了事该追究谁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宾馆应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起诉,被告应该是宾馆而不应该是法人代表或者股东。几种情况下股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1、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2、股东出资不实;3、股东抽逃出资。
Ⅳ 公司是被告,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取决于侵权的程度,复如制果严重和故意可能要程度刑事责任,你承担还是公司承担看你实际的侵权情况定。如果一般的侵权行为,你就宣告破产得了,清算公司资产赔偿。按照你叙述的情况,至于你的房子,如果你个人没有恶意的行为应该不会涉及追究你个人的责任,如果是仅有的一套用来居住更不会执行了。
Ⅳ 公司在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 原法人能追究责任吗
你好
纠正一个概念,公司本身就是法人,你说的应该是单位的负责人,称为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要经股东会同意的,并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之前的法定代表人是你,你先去查下具体怎么回事再拉。
Ⅵ 公司商标侵权我是法人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你好,通常这种情况看侵权给商标所有人造成的损失了,通常情况是经济处罚,明知故犯可能处罚会比较严重一些吧。
Ⅶ 我是公司财务,用我自己私人资金进的材料款被法人挪用了,我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
首先,作为财务,不管做什么,都要坚持原则,公账进出。你这个就是引起纠纷了,你把你私人资金转账购买材料的证据搜集好,再找到法人挪用的证据,去咨询律师,看看怎么追回你的损失吧。
Ⅷ 法人代表被银行追加,其他人做反担保,该怎样负责
首先是让企业来偿还欠款;如果企业无法偿还的话,会让那担保人进行偿还;担保人如果无法偿还的话就让反担保人经偿还。
这是一个链条,就这么一步一步走下来。
Ⅸ 公司被起诉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分为以下:
1、《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对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担责任问题
1、《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责任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上述规定,超越企业经营范围与他人签订供销合同,在法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9)被法人追谁责扩展阅读: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
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