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区别

机关法人 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是行政管理者
事业单位法人 是政府的直属专机构或机关单位的属下属事业单位
企业法人 不可以同时是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就是企业
社会团体法人就是社会团体如:各种协会
活动领域不同,事业单位法人主要活动在科教、文卫、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企业法人主要活动在生产流通领域,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机关法人的活动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产出不同,事业单位法人的产出,主要是科研成果、书籍报刊等精神产品和教书育人、救死扶伤、交通、城建等公益性服务行为;企业法人的产出,主要是各种物质产品和运输、销售、餐饮等经营性服务行为;机关法人的产出,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行政管理行为。

Ⅱ 事业单位法人的简称是什么是单位法人吗

法人的分类涉及多种,依照我国的分类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又可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你们老师所说的单位法人其实就是对法人这一拥有独立法律人格和地位的组织的统称。

Ⅲ 为什么法人代表可以不是真正的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真正的经营者可能是幕后老板。

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

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

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3)法人事业者扩展阅读:

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Ⅳ 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

企业法人以赢利为主要目的。

事业单位法人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兼顾经济效益。

2、性质不同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3、职能不同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企业单位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Ⅳ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
1、法定代表人对外全权代表法人;版法定代表权人是唯一能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代表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均是代表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文书。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2、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内部行政事务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主要义务有: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于职守,勤勉尽两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3、按照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和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学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7、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Ⅵ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法人有什么不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一、法人的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和私法人,这是以划分公法和私法的理论作为根据而对法人所作的分类。一般认为,应当以法人设立的法律根据为标准进行分类,即凡是公法设立的法人为公法人,如国家管理机关,凡是依私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如公司。

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根据法人的内部结构的不同,私法人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通常认为,社团法人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

3.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根据法人的成立目的的不同,社团法人又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益法人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学校;营利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公司。当然,公益法人在广义上还包括财团法人。

(二)英美法系国家法人的分类

英美法系国家并不把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他们一般是根据法人资格的享有者是由若干成员组成的集体还是担任某一职务的特定人,而把法人分为集体法人和独体法人,集体法人是指由多数人组成、且可永久存在的集合体,如市政府、公司等,这种法人也称为合体法人。独体法人是指由担任特定职务的一人组成的法人,如英国的牧师、主教、英国国王等,这种法人也称为独任法人或单独法人。

二、我国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类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是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

(一)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因此,企业法人相当于传统类型中的营利法人。

依照民法通则第41条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等。这主要是按照所有制和出资者的国籍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法人又主要被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1.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的活动经费,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相当于西方国家所谓的公法人,它们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也是一种民事主体。

机关法人的基本特征是:(1)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2)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有独立的经费。(4)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不需要进行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机关法人资格。

2.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如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社会团体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究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宗教团体等。
参考资料:http://www.hongen.com/proe/flxy/flss/fd/mfx/mf052401.htm

Ⅶ 什么叫事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内登记或备案容;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或经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

1、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2、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3、各级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4、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5、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6、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7、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Ⅷ 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和法人的区别在于:公司必须是法人,法人不一定是公司。

Ⅸ 法人 企业法人 公司三者的关系

法人、企业法人、公司三者的关系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按中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一、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民法总则》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企业法人包括以下类型: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公司制企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

(9)法人事业者扩展阅读: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